受贿索贿470余万!这位局长栽在自己挖的坑里

日期:08-21
索贿受贿局长

原标题:受贿索贿470余万!这位局长栽在自己挖的坑里

2019年8月19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合浦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合浦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原主任林文辉受贿一案,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林文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未退还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受贿索贿470余万!这位局长栽在自己挖的坑里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被告人林文辉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合浦县住建局)局长。

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林文辉任合浦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3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林文辉任合浦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林文辉任合浦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合浦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林文辉任合浦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林文辉任合浦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合浦县交通项目办)由合浦县交通局经合浦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成立。在合浦县交通局任职时,被告人林文辉还任合浦县交通项目办主任。

被告人林文辉在任上述公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73万元,其中240万元属于索贿。

受贿索贿470余万!这位局长栽在自己挖的坑里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文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73万元,其中240万元属于索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根据被告人林文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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