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晚十点还唱歌直播,北京西大望路一广场夜间活动扰民
“这些唱歌的人每天都唱到很晚,有时还唱到夜里11点、12点。”广场旁一美术馆的夜间安保人员说。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徐美慧)近日,有市民向新京报反映,近几个月,北京市朝阳区萧太后河石船景观周边,几个民间歌舞组织每晚唱歌跳舞,非常扰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干涉一下。“晚上10点多还有人在‘引吭高歌’,附近居民深受其扰。”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该市民提到的广场晚上有多个歌舞团体进行活动,有的甚至活动到夜里12点,且音量始终较大。广场属于公共区域,周边小区较多,管辖划分和管理依据的不明确给社区居委会管理带来困难。辖区民警表示,近期会加大该区域的巡逻力度,制止深夜扰民行为,市民也可拍照或录像取证,再至派出所举报。
位于朝阳区西大望路和弘燕路交叉处东南角的市民广场,8月16日晚至少有8个唱歌跳舞团体在公放音乐进行活动。新京报见习记者徐美慧摄
8个团队同时公放音乐,有时唱到夜里12点
市民反映的扰民地点是一个市民广场,位于朝阳区西大望路和弘燕路交叉处东南角,该广场内有一个萧太后河石船景观。该广场与弘燕路小区、双龙南里小区、山水文园小区仅隔一条马路,且紧挨北京妇产医院南院区。
8月16日20时许,记者在该广场看到,共有8个团队在广场内公放音乐进行活动。其中有6个跳舞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在10至40人不等,以中老年群体为主。记者用手机软件测量这6个团队的公放音乐音量,均显示在100分贝左右。
此外,广场上还有2个团队在唱歌,使用设备包括卡拉OK机、话筒、公放音响等,其音量经手机软件测量,均在110分贝左右。其中一个唱歌团队还用手机录像,参与活动人员表示,他们正在进行“直播”。
由于8个团队一起在广场上播放不同的音乐,且声音较大,置身广场中会感觉十分嘈杂,如果不靠近团队,就听不清具体的旋律。
一名在广场遛弯儿的市民告诉记者,这个广场上的活动一般晚上7点开始,9点半结束。“6月时,公安部门曾来管过一次扰民问题,现在声音已经比以前小一些了。但这旁边有居民楼,还有医院,确实挺吵的。”该市民表示。
21时30分左右,广场上的8个团队中有6个解散离开,只剩一个跳舞的团队和进行“直播”的唱歌团队。22时,跳舞团队解散,“直播”的唱歌团队则一直“坚守”到22时30分左右。其间,两个团队的活动音量始终保持在110分贝左右。
“这些唱歌的人每天都唱到很晚,有时还唱到夜里11点、12点,楼上的居民肯定烦死了。”广场旁一美术馆的夜间安保人员如此评价。
16日20时40分,记者在广场用手机软件测某歌舞团体音量。
谁来管、依据什么管难倒居委会,派出所称可取证报警
针对该广场的夜间扰民问题,记者致电12345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针对跳广场舞的时间范围,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该工作人员建议联系相关街道反映问题,也可在发现扰民后报警或委托12345代报警。
随后,记者致电辖区派出所,南磨房派出所民警表示,近期会加大该区域的巡逻力度,如发现深夜扰民行为会进行制止。该民警建议,若市民发现扰民行为,可拍照或录像取证,再至派出所举报。
南磨房地区城管队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城管部门无法管理跳广场舞扰民一事,“我们只能管理有营业性质的行为,管不了大爷大妈跳舞。”
此外,记者还联系了该广场附近一社区居委会——山水文园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也有居民反映该问题。“但这个广场属于公共区域,周边有好几个社区,到底谁来管、依据是什么,都不太明确,是个很大的难题,我们也不能强制管理。”
“我们曾派人晚上10点多去劝,也立过牌子提醒,但效果都一般。”该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
他山之石:多城市明确规定跳广场舞时间、惩罚力度
近日,北京市启动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进行为期20天的问卷调查,褒奖文明行为、处罚不文明行为。记者发现,在该问卷中,“您认为最应该处罚哪些不文明行为”中的一项便是“广场舞扰民”问题。
2017年3月施行的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对“噪音扰民”等问题做了规定。条例指出,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宣扬迷信,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除北京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治理广场舞扰民问题。多地对公共场所跳广场舞的时间等进行限制,并明确了惩罚措施。
湖北省襄阳市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指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之间,禁止在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襄阳的条例还明确规定了惩罚措施,对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且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活动组织者或者行为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止时限内开展以上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罚款。
今年1月,山东省临沂市实施《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指出,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露天表演以及其他文体娱乐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贵州省去年1月起实施的《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指出,禁止在22时至次日8时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大音量音响、陀螺、响鞭先行登记保存,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指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该条例还指出,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违反规定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新京报见习记者徐美慧
编辑白爽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