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海南共发放资助政策资金8.03亿元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8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海南全省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资金共发放约8.03亿元,受资助学生达44.44万人次。
海南目前已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阶段、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年全省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资金共发放约8.03亿元,受资助学生44.44万人次。教育扶贫资助金共发放3.56亿元,资助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7.1万人次。
海南省教育厅还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共同构建助学贷款长效机制,2018年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66亿元,资助贫困学生5.13万人。
据了解,与2018年相比,2019年的国家和海南省学生资助政策发生了多个方面的变化。
在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三类幼儿”生活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1300元。
从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更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除了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外,还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此外,从秋季学期开始,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从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为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特惠性资助。
新京报记者苏季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