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提示:网销短期健康保险注意这些“坑”

日期:08-19
健康保险健康险

原标题:山西银保监局提示:网销短期健康保险注意这些“坑”

前两年,百万医疗保险产品在保险市场上蓬勃发展。但由于此类产品多为一年期短险产品,目前有消费者反映通过互联网购买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到期后不予续保的问题。山西银保监局提示:要明确短期健康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确认保障期限,谨防宣传误导。

不等同于保证续保

目前,网销短期健康保险的合同中虽然对续保作出了相应的约定,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继续投保,但这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对于非保证续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停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的新产品等情况,届时保险消费者将会面临不能续保的风险。

部分保险公司会在一年期健康险销售时设置一些“类保证续保条款”,比如承诺几年续保不核保,非不可抗力因素不拒绝客户续保等。但此类特殊承诺如未写入保险合同中则不受法律保护。如保险公司在销售时明确提出了此类承诺又未写入保险合同,消费者应在投保时对相关“承诺”进行留存,以免后续发生风险。

不含保证续保条款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以下的互联网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应注意此类产品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根据规定: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是否存在保证续保的保险责任主要影响消费者是否存在有能够获取全额理赔的可能性。

以普通的百万医疗保险为例,每个保单年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赔额,如果消费者在保险期截止前被确诊了某重大疾病,还未花够免赔额的医疗费用保单就终止了,后续产生的治疗可能保险就不承担了。为防止此类纠纷,消费者可相隔半年投保一份连续续保的短期医疗险产品,使保险保障期可相互承接。

根据保障需求选购

山西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短期健康保险是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消费者在投保此类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障期限和续保条款等内容,确认保险期间,了解产品属性,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选择购买相适应的健康保险产品。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向投保人阐明产品属性,说明所购产品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提示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无法续保风险,严禁以“保证续保”概念误导消费者。(周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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