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集团狂揽七成多股权,农牧上市企业*ST康达恐不保

日期:08-17
京基集团*ST康达

原标题:京基集团狂揽七成多股权,农牧上市企业*ST康达恐不保

​曾为中国第一家农牧上市企业的*ST康达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京基集团股权将上升至71.5%,*ST康达或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曾为中国第一家农牧上市企业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康达)上市地位正受到威胁。

8月16日,*ST康达公布控股股东京基集团的股权收购协议,京基将合计控制71.5%股份,由此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这可能使*ST康达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当晚,京基集团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布,但强调本次要约收购并不以终止*ST康达上市地位为目的。

京基集团狂揽七成多股权,农牧上市企业*ST康达恐不保

*ST康达面临不具备上市条件风险

8月16日早间,*ST康达公告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8月15日与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罗爱华、陆伟民及华超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京基集团受让罗爱华、陆伟民合计持有的华超投资100%股权。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华超投资此前由罗爱华和陆伟民分别持有60%、40%的股份,为*ST康达第二大股东,持股占29.85%。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将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ST康达约1.17亿股股份,合计控制约2.79亿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71.5%。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京基集团应向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对此,*ST康达表示,本次股权转让触发的京基集团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因为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且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即为“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京基持续吃进康达股份引发纠纷

官网信息显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养鸡公司,1994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国第一个农牧上市企业。经过发展和转型,目前康达尔集团集现代农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和金融投资业四大产业一体,2018年公司总资产为51.8亿元。

不过,近年来*ST康达股票遭遇“野蛮人”地产大鳄京基集团的持续吃进。2013年9月,一位名为林志的自然人连同其他12位自然人(简称“林志账户组”)大量买入*ST康达股票,持有*ST康达19.8%股份后,于2016年1月至2月将所有持股转让给京基集团。2017年8月,京基集团凭借受让得来的19.8%股份和另外直接增持的11.85%股份,对*ST康达的持股比例到达31.65%。

此间,*ST康达认为京基集团涉嫌幕后操纵“林志账户组”增持股票,存在重大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分别于2014年至2016年申请了6次举报或调查请求。2016年7月4日,京基集团因在收购*ST康达股票过程中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华超投资还于2018年6月起诉京基集团与林志恶意串通。

2018年8月4日,京基集团首次向*ST康达发出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占*ST康达股份总数的10%,价格为24元/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约为9.38亿元。

但同日,*ST康达不同意要约收购摘要,认为京基集团以及“林志账户组”的系列涉嫌重大违法事项尚在调查中,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2018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对京基集团收购*ST康达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京基集团可以实施集中,由此获准收购。

2018年10月19日,京基集团再次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11月23日完成对*ST康达10%股份的收购,持股比例升至41.65%,正式成为*ST康达的控股股东。

京基称收购不为终止*ST康达上市地位

8月16日晚,京基集团再向*ST康达发起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京基集团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收购价格为18.97元/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约为21.12亿元,期限为30个自然日。

同时,京基集团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表示,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ST康达上市地位为目的。京基集团将运用股东表决权或通过其他合法合规途径,促使*ST康达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在必要时刻还可通过增加股本、增加社会公众持有股份数量、出售自身流通股份等办法,以维持*ST康达的上市地位。

同时,京基表示若*ST康达最终终止上市,也保证持剩余股东能按要约价格将股票出售给京基集团。

原董事长涉案未完结或导致股权转让无法完成

虽然*ST康达可能面临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但此次股权转让的还因*ST康达原董事长罗爱华系列未完结的案件和行政处罚存在不确定性。

2018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因*ST康达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报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1月24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ST康达、罗爱华等人给予行政处罚,但至今仍未出确定结果。

此外,罗爱华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于2018年8月13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随后被免去职务。2019年4月11日,罗爱华等人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一案,由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今仍未结案。

*ST康达认为,目前尚无确定结果的上述案件及处罚事项,可能导致股权转让无法完成。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编辑李严校对李世辉

香港媒体促特区政府制裁黎智英旗下传媒公司 吉林长春降雨致双阳河堤决口 城区内涝(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