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潞宝集团回应被执行: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发生实质损失
就新京报日前独家报道的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潞宝集团8月16日晚对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其中三起被执行案件系潞宝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发生实质损失,另一起执行案件已达成和解。
新京报讯(记者朱玥怡赵毅波)就新京报日前独家报道的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潞宝集团8月16日晚对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其中三起被执行案件系潞宝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发生实质损失,另一起执行案件已达成和解。
8月15日,新京报报道,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下称“潞宝集团”)近日已多次被北京和山西两地的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19)晋0406执152号、(2019)京03执923号、(2019)京03执924号和(2019)京03执1014号等,执行标的金额大小不一。
就此,潞宝集团在发给新京报记者的回应中称,(2019)京03执923号、(2019)京03执924号、(2019)京03执1014号案件是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主债务人为山西金晖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集团),潞宝集团和另外数十个法人、自然人为金晖集团提供了保证担保。
据潞宝集团回应,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查封冻结了金晖集团的有效资产,包括股权及多处房产。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民生银行和金晖集团、潞宝集团达成一致意见:暂缓对潞宝集团采取执行措施,先由法院处置被查封冻结的有效资产。
民生银行已于2019年8月初向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暂缓执行潞宝集团的书面说明,执行法院已收到,随后做了主题为以上内容的执行谈话笔录。潞宝集团也已委派律师于2019年8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了执行谈话笔录。执行法院同意对潞宝集团暂缓执行,先处置查封冻结的债务人金汇集团的有效资产。目前潞宝集团正在积极协助法院、协调各方,大力推动金
晖集团有效资产的处置进程,以促进执行工作顺利结案。
潞宝集团称,上述案件的执行标的额远远小于被查封冻结的有效资产价值,因此可以预见,最终潞宝集团不会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发生实质损失。
至于(2019)晋0406执152号,潞宝集团表示该案件属工伤案件,执行标的额为6万元,目前已达成和解,法院近期将做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就公司经营现状,潞宝集团表示,作为一家依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公司目前经营稳健,利润可观,债务可控,前景良好。
据潞宝集团官网显示,今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副行长孙以洲赴潞宝集团调研,表示对潞宝今后的发展将一如既往予以积极支持,加强银企合作,实现银企双赢。
潞宝集团官网介绍称,公司创建于1994年4月,主营电力、物流、红色旅游、现代农业及医药等领域,是中外合资民营企业。潞宝集团现有员工1万多名,总资产160多亿元,年销售收入近200亿元,每天为国家创利税500多万元。
资料显示,潞宝集团成立于2001年,控股潞宝兴海、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子公司,潞宝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营煤焦化工生产经营,连续多年位居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工商信息显示,董事长韩长安持有潞宝集团52.36%股份,实现绝对控股。韩长安曾在200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以31.6亿元排名第105位,此外在2017年新财富500人中以35.0亿元排名429位。
今年6月,潞宝集团宣布与中国博奇签约合作。韩长安表示,潞宝历年在环保方面舍得大投入,但管理方面仍有很大不足,特引进国内环保专业强企中国博奇来当潞宝工业园区的“环保管家”。
双方第一笔合作随后落定。博奇环保6月10日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北京博奇订立协议向潞宝集团和潞宝集团子公司潞宝兴海(下称“卖方”)收购山西潞宝工业园污水处理中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3亿元。
公告显示,协议各方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确定日均保底污水处理量,以确保北京博奇获得同等市场条件下的利润,保证污水处理中心在被收购后能够持续经营;卖方及其控股的山西潞宝工业园区内其他企业应向北京博奇(或北京博奇将成立的项目公司)就山西潞宝工业园污水处理中心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新京报记者朱玥怡赵毅波编辑任婉晴校对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