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中院与市仲裁委签订劳动人事争议相关协议
8月1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了《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工作一体化建设,形成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该机制涵盖了接下来要推动的四方面工作,包括在各镇街(园区)建立人民法庭与辖区仲裁庭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各人社分局与各人民法庭构建联动化解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将村级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员范围;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仲裁院、各人民法庭与辖区仲裁庭分别建立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
通过构建上述工作机制,全市共同打造以诉调对接为主,调解、仲裁、审判“三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力争将更多劳动人事争议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真正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一致,减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纠纷到法院的诉讼案件数量,维护东莞社会和谐稳定。
市人社局副局长、市仲裁委副主任何柱坚介绍,今年来,桥头与清溪等镇街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成效显著,解决了例如东莞市华丰眼镜厂、东莞市半岛时装有限公司、长盈郎科公司等近600名劳动者所涉劳动争议纠纷。“进一步统一裁审标准,避免重复工作。下阶段要继续加大与工会、法院的诉调对接力度,推动诉调对接机制有效运行。”何柱坚说。
记者王子玺通讯员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