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留美博士:香港高校科研同行竟不顾科学事实为暴行护航
香港近日多发的暴力事件中,暴徒以激光照射警员眼睛,及浸会大学学生会方仲贤因购入十支大功率激光被捕事件,令激光安全问题重现在公众的眼前。
其实激光安全问题,只要在网上稍微翻查就可以获得详尽的安全资讯,在安全规章以及相关技术事实方面无需多议。但是,随后香港多个所谓大学天文学会竟联署为相关行为护航洗地,尤其在警察演示了方所持激光的危险性以后仍然坚持这种扭曲激光安全的科学事实、破坏世界多年以激光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所建立的激光安全制度的无耻行为,实在是令人惊异,令人觉得有必要再度科普、重温相关安全问题绝非儿戏。
▲激光安全其实很常识性的东西。
激光安全等级本质上就是一个功率等级,当中超过5mW激光器属于3B与4级,使用中普遍需要特殊安全措施。这两级之所以被独立出来,是因为3B级以上激光是可以在人瞬目反射的时间(~0.25秒)之内对视力作出永久伤害,功率较高的3B级激光器,在百分之一秒内就可以永久伤害视力。笔者以往在美国某大学的实验室就装备一台250mW激光器,作为安全原则,所有操作人员配置护目镜。此外,实验室中光学平台表面的一切工具、货架等,必须使用磨砂面或黑面,以防激光反射入眼(这也是为什么你从不会见到光滑面光学平台的原因)。实验室门外配置激光致盲警告牌,防止人员误入。
其实,中外大学科研界领域,基础人员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就不高,机械操作意外时有发生,甚至化学安全不达标的情况也并非罕见。毕竟即便是读博5年,其实也是流水的学生,毕业才是首要任务。然而,即便是美国科研界,对于激光安全的工作却也是非常认真,不单激光器的不当使用以及相关导致人身、交通危险的行为已经通过法律实施严格管制,科研界更制定了全国激光安全的标准教材,已经在各大学开始推广标准化的激光安全制度,包括安全培训课程(而这些培训课程相当部分内容就是以兔子眼作激光烧伤实验的血腥结果)、要求科研团队必须参与培训并在校内注册所有3B以上激光器方能操作等等。
▲ESO,欧洲南方天文台的一个激光平台。注意桌上没有任何光亮反光面。
▲激光安全教材普遍辅以兔眼受激光照射后的解剖图片。
我们以往在美国调教250mW激光器的时候,还是会偶尔使用纸(厕纸或擦镜纸)作为激光光斑指示具,并未存在数秒起燃的问题。而根据警察公布的,缴获激光器的示范视频所见,该激光能在数秒内烧穿纸张,如此估计,激光器功率已经在500mW以上(实际上,网上也不少逐步提高激光功率并演示烧穿纸张或气球的视频,一般来说,要达到这种效果也是需要400-500mW以上),这已经达到4级激光器的功率,这是一种连直视其非光滑面反射光斑都可能会对视力造成永久伤害的激光器,别说以蓄意害人的目的使用,即便在闹市朝天启动,也会对途人、行使车辆及航空交通造成极大的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各种暴力活动的视频资料中,更惊现一种目测光斑接近或超过5厘米,但散射光强度仍然比警方演示视频还明显更强的蓝色激光器,当中,暴徒(实际上,即便我们对于这些人的其他一切行为完全无视,单是从这种险恶用心、不计所有人的安全使用激光器的行为,除了暴徒已经难以形容这些人的行为)可能为了增加击中眼睛的命中率而通过改装增加了散射角或是光斑直径,但是既然激光光斑如此扩大以后仍可见如此明显的散射,可见其原始输出功率的可怕。
香港的报纸媒体近日也有关于10W激光器的销售缺乏监管的报道,如果属实,这种激光器连一般护目镜都不能保证其使用(更遑论被攻击的警察)的安全,因为即便其光斑面积增加10倍、而且被射方戴上90%隔光护目镜,仍然剩下100mW的功率可能进入眼睛,仍然无法回避对视力的永久性伤害。再者,在暴徒多种激光波长组合的情况下,要全面的保护警察,甚至是附近民居的视力安全,已经不可能。实际上,由于激光属于准直集束光,可简单在数百米甚至数公里距离维持光斑,这代表着激光一旦射出,数百米甚至数公里的人都有可能因而被照中眼睛受伤(这也是为什么在地面的激光可以干扰飞行高度上千甚至数千米的飞机)。这也表明,近日暴徒使用这些激光器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考虑附近途人、民居甚至航空交通的安全–尤其是民居中特别容易被激光器所伤的儿童以及一旦被干扰,可能发生极大航行危险的飞机。
▲普林斯顿大学高压矿物物理及材料科学实验室,红宝石荧光系统。250mW 473nm激光。注意关灯情况下,散射线其实还是很弱。
其实,尤其是内地群众应该清楚记得,较早几年多发的儿童致盲事故涉及激光器多数属于30mW甚至以下的功率范围,而这些激光器别说烧穿纸张,连在干燥空气中打出微弱的散射线也极为困难。相比之下,今天出现在香港暴乱视频中的激光的“盛况”,如何教人不为之不寒而栗?
如果这种激光器未配备钥匙锁死及连锁功能、或是明知买家大概率用于有违激光安全甚至恶意伤人的用途仍然出售相关产品,可能已经构成犯罪。同理,通过简单的改造,激光功率是可以提高的,但是这种改造的本身仍然是犯罪行为。而要清楚的是,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其日益严格谨慎的激光安全法规并不是单纯为了限制人使用激光的自由而定立的,而是出于日益严重的激光安全事故-尤其因缺乏激光安全意识而被激光致盲的儿童–而日益完善的。
可见,在这些系列暴力事件情况的了解以及激光器的相关使用情况之后,可见警察对于浸会大学学生会–一个参与暴动的组织之一–的领导因持有大量高功率激光进行拘捕是极为合理的,因为警察已经具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相关人员极有可能使用激光器去伤害某个人–无论是警察还是途人。反而后来轻易保释那才是不合理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香港所谓的大学天文社团、甚至香港一些同为博士的科研同行竟然公开为相关行为护航洗地,其为了政治目的扭曲科学事实及重大安全原则的行为实在令人寒心齿冷。作为科研同行,这种歪曲激光功率安全相关科学事实、在激光安全规章上掩耳盗铃的行为,其公众安全及业界诚信的伤害,都将是科研界至今无法想象的。
▲香港科技大学天文学会联合香港多所大学天文学会就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方仲贤因使用所谓的“观星笔”被捕一事发布的声明
终有一天,当我们看到一些可能已经被激光导致视力永久伤残的香港警员的时候,当我们在遥远的未来看到香港甚至全国因为受相关言论影响而忽略激光安全,导致视力伤残的群众甚至研究院学生的时候,我们应该记住今天这些挂着科研外衣的政治组织及个人的无耻行为,坚决将他们抵制于科研体制以外,并将其今天的行为钉在科研诚信、科研人人格原则方面永远引以为戒的耻辱柱上。
本文作者系香港留美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