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海口市移交第31批群众举报件

日期:08-15
生态环境保护群众举报移交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31批群众举报件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林毓美)8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31批群众举报件24件。其中,污染类型涉及大气污染5件、土壤污染5件、水污染3件、噪音污染6件、其他5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批移交海口市的群众举报件共计24件(来电件10件,信件14件),含重点件2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28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从污染类型来看,本批群众举报件主要反映了大气、土壤、水、噪音等环境问题。反映问题区域涉及美兰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涉及单位包括美兰区政府、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海事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市菜篮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截至8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海南省移交31批群众举报件,累计3747件,含重点件268件。其中,海口市累计主办件847件(来电件305件,信件542件),含重点件45件,含跨区域主办件5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共1146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含跨区域主办件44件)。>>>相关报道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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