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副省长的三套房
8月1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北京市一中院关于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的3份执行裁定书。
“政事儿”注意到,这三份执行裁定,为北京一中院查封的沈培平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三套房产。今年7月,三套房产已拍卖。
北京市一中院的裁定书称,沈培平犯受贿罪一案,该院做出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移送,该院于2016年2月24日立案执行。
该院在执行中,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沈培平名下、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3幢2单元1101号房产,登记在许秋芳名下、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2301号房产,以及登记在沈培平、姜红名下、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11号2幢2单元101号房产。
北京一中院委托相关评估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今年7月8日至9日,这三套房在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拍卖成功,三位拍卖人已将拍卖价款汇入了北京一中院的指定账户。裁定书称,北京一中院已解除对上述三处房产的查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政事儿”在某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找到了上述三处房产的拍卖实物图。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二区3幢2单元1101号房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11号2幢2单元101号房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2301号房
据拍卖平台显示,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广福小区二区3幢2单元1101号的房产,面积为233.05平方米,评估价248.50万元、起拍价173.95万元,最终以281.15万元成交;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289号集大广场2301号的房产,面积为85.56平方米,评估价79.99万元、起拍价55.993万元,最终以84.993万元成交;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路11号2幢2单元101号的房产,面积为154.19平方米,评估价269.01万元、起拍价188.307万元,最终以385.407万元成交。
三套房产成交价均高于评估价,其中参与竞价昆明市五华区连云巷11号2幢2单元101号房的人数最多,有157人。
沈培平于2014年3月在云南省副省长任上被查,他也成为十八大后云南“首虎”。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沈培平被查,普洱市一公司门前,成卷的鞭炮被摆成“v”字形燃放,民众还打出“贪腐分子沈培平被查处,罪有应得,大快人心”的横幅。
目前,尚未有公开信息显示沈培平与许秋芳、姜红之间的关系,但在2014年8月的“双开”通报称,“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2015年8月,沈培平在北京一中院受审。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2000年到2012年,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普洱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腾冲县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思茅市山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兼并腾冲县富华实业公司、销售铁矿石、协调治理超载运输、开发大平掌铜矿项目、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段治葵、毕胜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检方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公诉机关指控其收受的贿赂中,大部分是一些价格不菲的普洱茶,此外还有一小部分玉器,沈培平也被称为“雅贿”。2015年12月,沈培平以受贿罪被北京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