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川:网络查控显威力冻结执行效率高
陕西法院网讯近日,延川法院利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案件。申请执行人欣慰的说到:“感谢法官,终于把我的钱要回来了……”。
李欣在本村大约有一亩地,在里面种了一些枣树。2005年左右,王强未经李欣同意,在李欣的地里修建了四孔砖窑。李欣知道时,砖窑已建成,李欣碍于同村情面,未向王强主张自己的权利。2013年,王强征得李欣同意后,砍掉李欣的三株枣树,盖了六间平房。当时王强承诺,如果高速公路将其房屋征收,那么他将按照征收价格给李欣支付三株枣树款及土地赔偿款。但是事后王强并未将该赔偿款35780元支付给李欣。2017年秋,旅游局将李欣的该块土地征收,每亩土地征收款为4.5万元,王强将该款全部领取,拒绝给李欣应允的赔偿。李欣遂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因王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欣向延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都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王强有足额财产,遂立即对其银行账户依法采取了冻结。被执行人王强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并于次日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圆满完结。
据悉,近年来,延川法院把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和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作为执行案件中的常态化工作,特别是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运用,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查找当事人财产线索的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还进一步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高了执行效率。(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