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1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谷振春,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范宏主持会议。
副省长孙东生,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监察委员会、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修订草案)》《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双鸭山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鹤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以上两个报告的初步审议意见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关于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伊春市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伊春市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省检察院有关人事免职议案,听取了省人大人事委关于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公民代表旁听会议。(作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