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区法院的生动实践

日期:08-13
枫桥

原标题: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山区法院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立了“四个一”即一把手统领全局、一站式解决问题、一盘棋整合力量、一揽子保障到位的山区特色多元化解纠纷模式,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推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启了新局面,“枫桥经验”在瑶山大地正在进行生动的实践。

在县政法委的主持协调下,该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几十家单位联合签订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作协议,明确职责任务,汇集强大合力,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2019年1月至今,都安法院已成功诉前调解案件339件。

该院主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注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注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团队,法官审理案件不再“单打独斗”,而是整合力量,打出的是坚强有力的“组合拳”,避免在处理案件时“孤掌难鸣”、“捉襟见肘”。

2011年以来,韦某某等32名业主分别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都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都安县安阳镇某楼盘的房屋。业主们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屋首付款,剩余款项业主们已向银行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支付完毕,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们使用至今。业主们向开发商提供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一晃几年过去了,开发商一直未能够为业主们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业主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均未果。无奈之下,2019年3月,32名业主诉至都安法院,请求判令开发商立即协助业主们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立案前通过对该系列案件的案情及当事人情况的分析预判,意识到单凭法院一己之力,并不能较好地解决32名业主的问题,而如果对案件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化解,则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遂决定对该案纳入诉前调解范围,对该案正式启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进入到诉前调解程序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做了大量前期工作, 2019年6月6日,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以及都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安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来到该院进行调解,深入了解案情及双方诉求。对于身在外地未能前来调解的原告,通过短信、微信等通讯手段传送相关文件,使得沟通得以顺畅进行。法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形成合力,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所提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正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开发商于2019年6月20日前协助韦某某等32名业主办理相关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至此,该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终于调解成功,32个案件得到圆满结案。

2019年4月,都安县澄江镇某单位无故辞退保安潘某某,潘某某到该院立案庭咨询如何起诉一事,法官建议其纠纷可先由镇司法所组织调解,经征得潘某某同意后,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立案庭派法官参与调解,经联动调解,矛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该院注重通过邀请“特别调解员”、“瑶王”、“族老”等能人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5月,主办法官在审理原告陆某恩诉被告陆某练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考虑到原、被告是亲戚关系,庭前化解矛盾纠纷有助于解决当事双方的争议,更能够修复当事双方的亲情,必须加强对该案件调解工作,让当事双方化纷止争、重修于好。为提高调解成功率,主办法官遂邀请该院全国法院模范、退休法官——特别调解员卢汉票和村委副主任参加本案调解。经过法官及特别调解员的释法析理、悉心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豁然开朗,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对原告进行适当补偿后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重拾亲情。

经过几年的实践,该院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摸索出通过“互联网+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多元化解、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开通诉调对接“直通车”、利用专家库、聘请“特别调解员”及开展巡回审判等化解矛盾纠纷“六项做法”,有效于诉前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大幅提高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该院处理案件不再“孤立无援”,而是形成强大合力,很多纠纷在诉前就已得到有效化解,初步实现了该院确立的“两升一降”目标(即服判息诉率上升,案件调解率上升,受理案件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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