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本周审三“虎”:一好色,一嗜赌,一没管好子女
摘要:一个高调的官员,其真实面目究竟如何?
日前,随着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向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导情况,第三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中各督导组已完成对全部10省份的意见反馈。观察这10个省份的“问题清单”,除了“打伞破网”力度不够之外,多省市存在其他共性问题,诸如“一把手”第一责任履行不到位、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等。
今年6月24日,最高检发布了缪瑞林与钱引安被提起公诉的消息。本周,这两只“老虎”又几乎同时出庭受审,两人所涉罪名均为受贿罪。
本周,还有一“虎”等来一审判决,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缪瑞林:线索被中央巡视组掌握
2019年8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缪瑞林受贿一案。他是十九大以来江苏落马的“首虎”。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缪瑞林利用担任宿迁市副市长、市长、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副省长、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项目审批、工程项目承揽、亲属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缪瑞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缪瑞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4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1964年11月出生的缪瑞林出生于南通市如东县。2004年,缪瑞林出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此后8年,缪瑞林先后出任过宿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2001年,缪瑞林被提拔为宿迁市委书记、市长后,成为当时江苏13个地级市中最年轻的市委书记。2013年1月,缪瑞林担任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3年12月,随着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的落马,缪瑞林以“救火队长”的身份补缺南京市市长,但在南京任职的4年间,缪瑞林政绩平平,甚至因其“混日子”的态度,导致在其位不谋其政;更由于对南京的发展缺乏布局和规划,影响了南京市的整体发展。
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是,缪瑞林主政南京间曾与4位市委书记搭班,却始终没有再进一步。2018年1月,缪瑞林重回到江苏省副省长任上。至今,缪瑞林仍被江苏官场称为“退货市长”。
同时,关于缪瑞林的举报声音也一直没有停息。2018年11月15日,缪瑞林被查。中纪委机关报的一篇文章透露,缪瑞林的问题线索是被中央巡视组发现的,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缪瑞林“应声落马”。
“双开”通报中,缪瑞林被指“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绝无仅有。缪瑞林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多年的全国两会,他对两会会风会纪应该非常了解,但仍然“严重破坏会风会纪”,造成恶劣影响,那就是没把会风会纪放在眼里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纪委监委曾用道德沦丧、生活腐化、贪图享乐、以权谋色、搞权色交易来形容缪瑞林的违法违纪行为。
720万元的受贿额在十八大以来的落马“老虎”案中并不算大,而缪瑞林的所作所为却令人深思:一个高调的官员,其真实面目究竟如何?
缪瑞林被“双开”后,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为这对省级领导班子建设是深刻的警醒,再次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刻警示我们管党治党仍需全面加压、持续用力。“我们一定要从缪瑞林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钱引安:受贿6313万余元
8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受贿一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钱引安利用担任陕西省长安县县长、西安市长安区区长、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书记、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书记、西安市副市长、宝鸡市市长、中共宝鸡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推进、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313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钱引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钱引安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广东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钱引安是十八大以来陕西“第四虎”。2018年11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数月之后的“双开”通报显示,钱引安是个“两面人”“两面派”。
通报称,钱引安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觉悟和政治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拒不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收受巨额礼金和消费卡等财物,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打牌赌博;为政不廉、公私不分、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
其中,“一再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的表述,是首次在省部级官员的通报中出现。此前,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的违纪通报中有“不珍惜组织多次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的表述。
钱引安被“双开”后,陕西省委召开会议,表示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彻底与其划清界限,坚决肃清其恶劣影响,以实际行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为反面典型,加大各类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十八大以来陕西落马的四只“老虎”,都被点到了。
王尔智:17年贪5000多万元
8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尔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王尔智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尔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王尔智利用担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协秘书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土地出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尔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王尔智收受800万元债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公开资料,王尔智1954年8月出生,2000年6月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同年9月任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2008年1月任吉林省政协秘书长,2012年2月任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直至2018年1月退休。退休7个月后,王尔智落马。
2018年5月25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月19日,王尔智被“双开”,中纪委国家监委还发布了一段王尔智被“双开”的现场视频。
在宣布现场的视频中,王尔智表示,完全服从组织对自己的处分决定,自己走到今天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愿意以自己为反面教材,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子女、管好家庭,不要为家族利益而服务。
经查,王尔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与亲属结成利益共同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揽工程、拉项目,以所谓股权转让、业务佣金等“合法形式”掩盖权钱交易实质,通过亲属从中大肆收钱敛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中纪委机关刊指出,多起通报中有多起案件涉及股权、股票等金融问题,反映出金融行业乱象和区域腐败的叠加交织。比如,季缃绮案中就出现了“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情节,蒲波则“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股权和购买定向增发股票”,王尔智案中涉及以“股权转让”掩盖权钱交易问题等,凸显了腐败的“变种”“异化”。
不过,无论这些名目如何隐蔽,只要涉及利益输送与权钱交易,那还是难以逃脱受贿罪的射程范围,还是难逃法律之惩罚。
栏目主编:陈琼珂文字编辑:陈琼珂题图来源:IC photo图片编辑:苏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