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索贿300万 57岁离婚娶小自己25岁的情人

日期:08-08
索贿

原标题:云南一局长退休前落马!索贿300万,找了个小自己25岁的情人

来源:春城晚报

“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诚然,保山市原环境保护局局长、保山中专学校原党委书记刘学严如今的悔悟已经太迟。

今年4月10日,经过保山市纪委监委5个多月的留置审查,刘学严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月12日,经保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察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保山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学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环保局长索贿300万 57岁离婚娶小自己25岁的情人

已年满60岁的刘学严在退休前的最后一刻,从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其违法犯罪之路令人警醒。

权力

是把双刃剑,为民所用则利国利民,为己所用则痛不欲生

年轻时,刘学严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当过下乡知青、企业工人。因表现突出,他先后进入原保山行署办公室、保山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3年8月,刘学严被提拔为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局长十年有余。2013年10月调任保山中专学校任党委书记,2016年9月又调回原保山市环境保护局任调研员。

随着职务的步步升迁,手中的权力逐渐增大,刘学严的思想在慢慢转变,他感受到权力为自己带来的快感,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总觉得自己能力大了,对工作有了贡献,但得到的少了,于是开始喜欢听好听的话,出去应酬也变得随波逐流,有样学样,一心想的只有钱。”无论过了多少年,刘学严对自己第一次受贿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

他在担任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的第三年,该局征地7.03亩建盖办公楼。在第一次工程款拨付后的一天,负责工程承建方的项目经理刘某就约刘学严见面,在刘学严家附近的巷道送给他20万元,他稍有犹豫后就收下了这笔钱。“第一次收到这么多钱,我的心也是随时处于极度不安和矛盾中。那时的20万元相当于我几年的工资,不收觉得可惜,收下又烫手。”虽然有过不安、恐惧和矛盾挣扎,但刘学严面对巨大诱惑并没有就此收手,甚至慢慢开始觉得心安理得。

此后,他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焚烧炉设备供应商顺利中标,先后收受周某、张某等人数额不等的金钱贿赂。从担任环保局局长到学校党委书记期间,他陆续收受了70余万元。

“现在回想起来,没有约束好自己,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对待‘收钱’这件事,总以为天知地知,只要当事人不说是不会有人知道的。”事实证明,心存侥幸不过是“痴人说梦”而已。

权力,原本是让他为民服务、为国家作贡献,却成了他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工具,也让他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

“对党纪国法没有保持敬畏之心,忘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初心,就必然会受侵蚀,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在留置审查期间,刘学严正视了自己堕落的原因。

欲望

犹如磁石,把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吸在了一起

如果说金钱刺激着刘学严一步步走向了腐化之路,那么欲望则在他的腐化之路上,充当着催化剂的角色。虽然已近不惑之年,但长期众星捧月、高高在上的养尊处优意识,让刘学严的纪律防线、道德底线全线崩溃。

2005年的一天,刘学严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与自己女儿年龄差不多大的自由职业者罗某某。此时刘学严47岁,罗某某只有22岁,两人迅速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刘学严与罗某某的婚外关系,整整保持了近10年。原本他未曾考虑离婚,因为担心影响自己的前途,但随着同居时间越长,两人越割舍不开。特别是2014年9月,随着刘学严与罗某某的婚外双胞胎儿子出生,他离婚的想法更加强烈。

刘学严向妻子提出离婚后遭到拒绝,为此两人经常“战火纷飞”,婚姻名存实亡。2015年2月,在长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刘学严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5个月后,已经57岁的刘学严与年龄悬殊25岁的罗某某正式登记结婚。

多年来,为了维持情人关系,刘学严可谓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想办法弄钱满足罗某某生活开支、购买房产、开办服装店和化妆店等需求。他不满足于偶尔通过工程基建项目捞“外快”,毕竟不是天天有这样的“好事”。为此,他打起了经商办企业的主意,假借侄女之名注册成立隆阳区兴本微硅粉收购点,利用担任环境保护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向监管的某硅矿企业收购微硅粉,再销售给同是监管对象的某水泥厂,从中牟利。从公司成立直至刘学严被留置,除去成本,他从中非法获利44.42余万元。

此时的他,全然没有了当初受贿时的不安、恐惧,为了所谓的爱,他不惜一切代价,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更加变本加厉,以借为名向建筑老板张某变相索贿300万元。

2014年底,刘学严在担任保山中专学校党委书记负责新校区迁建工作期间,得知学校刚拨付给负责迁建工程的张某工程款,就找到正在住院的张某,对张某说:“我有一个熟人要买房子,想跟你借300万元现金,我做担保。”张某为跟刘学严搞好关系便一口答应,并按照他的要求将250万元打到罗某某的账户上,还取了50万现金给刘学严。刘学严将一张300万元的借条和其女的房产证复印件给了张某。

半年后,刘学严来到张某家还给张某50万元现金,并对张某说:“先还给你50万元,你把借条拿出来注明一下。”张某当场把借条和房产证复印件还给刘学严,并说:“不用了,书记,借条你也拿走吧。”刘学严半推半就收下了借条,留下50万元现金后离开了。

然而事情还没结束。又过了一段时间,刘学严再次找到张某说:“我之前和一个做钢架房的老板借了39万元,本来借钱给我的这个老板想做学校的钢架房,但现在你做了他就做不成了,现在那个人天天来找我要钱,我想跟你借50万元把他的钱还上。”话说到这份上,张某一口应承,50万元又回到了刘学严手中。这次,刘学严绝口未提打借条的事。

“对权力金钱的贪婪以及婚外情的诱惑,使刘学严在违法犯罪这条路上越行越远。他收受的这笔巨额贿赂,据其交待,其中50万元用于补偿前妻,250万元拿给罗某购买房产。”执法人员介绍。

毁灭

言行不一、当“两面人”,人生之舟瞬间倾覆

台上大谈廉洁、台下权钱交易,几乎是所有腐败分子的通病。刘学严也是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是典型的“两面人”。

在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时,他这样说:“任何人都要守纪律讲规矩,一旦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必将走向犯罪的深渊。”

2017年3月,保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全市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进行全覆盖核查。刘学严深知自己家庭财产见不得“光”,遂在填报中不如实报告妻子名下房产,在组织要求其说明时,他又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企图掩盖事实。

事实证明,一个不敬畏党纪国法、用权任性的人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2018年10月19日,正在等待退休审批手续的刘学严,等来的却是一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保山市监察委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的通知。

他在忏悔书中写到:“我个人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已全部向组织交待,我真心地认罪,真心地愿意接受党纪政纪的处分和法律的制裁,请给我一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

只可惜,人生无彩排,这样的忏悔已经太迟。自由快乐之人,必是敬畏法度之人。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这绝非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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