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揪出“保护伞”,调查组挑了一个特殊的日子
昨天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为了找出这把“保护伞”,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专案调查组,还专门挑了一个“黄道吉日”。
教唆企业主应对执法检查
2018年,为了查出练江整治不利的背后,是否存在着执法不力,甚至办“人情案”“金钱案”,充当“保护伞”的现象,汕头市潮阳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专案调查组。
调查组将排查环保执法卷宗及巡查记录作为切入点,轮番把近年来的执法档案翻了数遍之后发现,不少污染企业被轻罚或不处罚,甚至没有依法关停取缔。
其中,两宗处罚案件引起他们的注意:
2013年,区环保局查处谷饶某针织厂私设印花工厂,原拟罚款20万元并责令停产,但最终却作出“暂不处罚”决定;西胪镇陂头村某非法石材厂被区环保局取缔后,仍长期违法生产。
这种“不正常”的行为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并前往摸排。
调查期间有一个背景。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于7月6日结束进驻离开。
督察组进驻期间,违法企业会选择停产避查,督察组一走,这些企业必定会急于复产,而潮汕民俗通常是择日开工。调查组发现,在7月6日前后几天只有7月5日是“黄道吉日”,于是决定在这一天出击。
果不其然,两宗“不正常”案件的涉事企业确实在当日复产。
调查企业主通讯往来及转账记录时,调查组发现,时任汕头市潮阳区环保局副局长陈洪平多次教唆谷饶某针织厂经营者郑某民如何应对环保执法检查,郑某民还保存有给陈洪平的转账记录。
环保局的腐败系列案
今年5月,汕头市检察院将陈洪平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公布。
案例显示,从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陈洪平利用其担任汕头市潮阳区环保局副局长职务的便利,先后收受潮阳区环保局管理对象汕头市德某华服饰有限公司、潮阳区某星纸品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新某泰印染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某纺织有限公司、潮阳区谷饶某华针织厂、潮阳区谷饶港某彩针织厂等企业的“节日礼金”,并承诺将给予关照。
2013年至2018年,陈洪平在环保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帮助企业免除或减轻行政处罚、承接业务、通过验收、逃避查处,非法收受环保案件关系人及被管理对象“好处费”。经监察机关查明,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44551.92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在“典型案例”指导意义中,陈洪平被称为环境违法企业“保护伞”。
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党和政府赋予我保护潮阳环境、打击违法行为的神圣职责,但我却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自甘堕落,与环境污染违法分子‘同流合污’,彻底忘记了入党初心,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的底线。”
陈洪平案还只是汕头市潮阳区环保局腐败系列案其中之一。
据《南方日报》披露,此案共查处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及村居党员等违纪违法人员19人,其中立案10人(移送司法2人),组织处理1人,责成相关单位处置8人。是十八大以来,潮阳区纪委监委查处涉案人数最多、案情最复杂、问题最严重、问责最严厉的环保领域案件。
因为这些腐败问题,练江沿线的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长期持续受到污染。
被督察组盯上的练江
但是,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只是练江环境问题迟迟未解决的原因之一。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发现,2016年起,练江频频被中央督察组点名。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两次作为督察组副组长进驻广东,还曾在广东撂下过这样一句话:“练江的问题不解决,督察组会盯下去的。”
2016年11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广东。
在练江揭阳普宁段,翟青让工作人员打上了一桶水,递到时任揭阳市委、市政府领导面前,让其闻闻水体有多臭。因为在练江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广东省政协外侨委副主任陈茂辉(时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被问责。
2018年5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启动整改情况“回头看”,广东是第一批被“回头看”的省份之一。时间过去近两年,练江整治进展依然缓慢,仍是广东省污染最重的河流,水质继续呈下降趋势。
这次,不等督察结束,环境部直接以《治污光说不练,问题依然如故汕头市对督察整改的漠视程度令人震惊》为标题在官网发文,称广东省督察整改方案涉及练江污染整治的项目进展严重滞后,于2015年出台的练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计划基本落空。汕头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练江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对治污工作能拖则拖。
“回头看”时,督察组副组长翟青还给汕头市领导提“建议”,让市领导带头住到臭水边,直到水不黑不臭。一周后,汕头市市长郑剑戈就带队住到了谷饶溪边,谷饶溪是练江综合整治的几条重点河流之一。
按照汕头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汕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每天安排班子成员到潮阳区或潮南区练江流域黑臭水体边上开展练江整治驻点工作,驻点时间直至这些领导包干的支流水体稳定消除劣V类。
练江整治前后对比
资料|南方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法制日报、澎湃新闻等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