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照常领工资 河北保定纪监委追回18.34万

日期:08-08
服刑人员纪监

新京报快讯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8月8日,河北纪委监委通报,保定市纪委监委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据悉,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保定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对2013年以来全市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以及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先选优、任用晋升等方面。

近日,在开展专项检查时,保定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发现一起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被打了“白条”。据悉,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高某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还照常发工资。保定市纪委监委随即下发整改通知,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18.3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全市通报。

保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检查发现,违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规等问题较为普遍。同时,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配合,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处分决定执行跟踪督促不到位造成的。

针对发现的问题,保定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导,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情况,落实各项要求。加大日常抽查、检查力度,再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保定: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实行销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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