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将改造2351户农村贫困户危房
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今年,我市计划对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的2351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改造,目前各县(市)区危房改造已陆续开工,力争年底前全部竣工。“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全力完成好脱贫攻坚任务。”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脱贫攻坚工作“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危房改造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危房改造执行“三最”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参加危房改造的条件是具有农村户口且唯一住房被鉴定为危房,农户自愿申请。
建设标准:以贫困户家庭户籍人口数为计算单位,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3人以上人均不高于18平方米的标准。原则上,3人(含3人)以下农户的主房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60平方米。在危房改造资金上,采取国家、省、市、县补助与农户适当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即国家、省、市、县对符合政策参与危房改造的农户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剩余建设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对于少数资金筹措困难的贫困户,由县、市政府兜底解决。
2016年至2018年年末,我市已累计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7300余套,惠及农村7300多个家庭、近3万贫困人口,国家、省、市投入资金1亿多元。
在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中,市建委严格依据国家、省制定的政策标准,结合我市贫困人口现状,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方法。
严格把好组织领导关。形成“市级负行业指导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级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为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把好统筹推进关。坚持站在全市高度,对改造标准、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部门分工、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真正做到让县(市)区工作有遵循、落实有抓手。
严格把好检查指导关。在改造对象确认上,严格落实“联审联批”制度要求,由各县(市)区扶贫、民政、残联、住建四部门联合把关。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对各地危房改造农户公示、房屋设计、质量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实现“审批一户、改造一户、验收一户、销档一户”。
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今年,我市计划对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的2351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改造,目前各县(市)区危房改造已陆续开工,力争年底前全部竣工。“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全力完成好脱贫攻坚任务。”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脱贫攻坚工作“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中,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危房改造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危房改造执行“三最”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参加危房改造的条件是具有农村户口且唯一住房被鉴定为危房,农户自愿申请。
建设标准:以贫困户家庭户籍人口数为计算单位,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3人以上人均不高于18平方米的标准。原则上,3人(含3人)以下农户的主房建筑面积宜控制在40-60平方米。在危房改造资金上,采取国家、省、市、县补助与农户适当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即国家、省、市、县对符合政策参与危房改造的农户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剩余建设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对于少数资金筹措困难的贫困户,由县、市政府兜底解决。
2016年至2018年年末,我市已累计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7300余套,惠及农村7300多个家庭、近3万贫困人口,国家、省、市投入资金1亿多元。
在推进危房改造工作中,市建委严格依据国家、省制定的政策标准,结合我市贫困人口现状,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方法。
严格把好组织领导关。形成“市级负行业指导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级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为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把好统筹推进关。坚持站在全市高度,对改造标准、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部门分工、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真正做到让县(市)区工作有遵循、落实有抓手。
严格把好检查指导关。在改造对象确认上,严格落实“联审联批”制度要求,由各县(市)区扶贫、民政、残联、住建四部门联合把关。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对各地危房改造农户公示、房屋设计、质量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实现“审批一户、改造一户、验收一户、销档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