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绝笔信”VS官方通报对比看这些焦点问题能否水落石出?
荔枝特报专稿记者/沈颖孟煦李照
“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昨天,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的一封“绝笔信”打破周日的平静,因文中女儿失明、副所长暴力殴打、寻衅滋事、拘留、抑郁症、上访等字眼迅速掀起舆论“风暴”,牵动了众多网友的心,一度登上热搜榜第四。
当天,丰县人民政府在3小时内两发通报,于16:14表态: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19:35再通报:平安找到李秀娟夫妇,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详情请戳>>
就在刚刚,丰县人民政府再次发布情况通报,对李秀娟夫妇人身安全情况、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和处理情况、对李秀娟行政拘留和处分问题等进行一一回应。详情请戳>>
随着越来越多的细节被披露,公众焦点已从最初的“绝笔信”回到了“事件本身”。距离眼睛发生意外已经过去了17个月,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李秀娟与学校和派出所的矛盾点到底在哪儿?为何迟迟不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派出所方面是否有过暴力处置?荔枝新闻记者赶往徐州、丰县派出所、医院等多地,寻访当事人,对公众关心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1、孩子左视神经损伤与同学误伤有无直接关系?
李秀娟“绝笔信”:我的女儿嘉嘉两位同班同学发生冲突,一位李姓同学的衣服拉链甩进我女儿的左眼,女儿眼睛受伤后失明,后被鉴定成八级伤残。
丰县人民政府第三次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
李秀娟女儿嘉嘉眼睛受伤一事发生在2018年3月,2018年4月14日,感到眼睛不舒服,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邻居们反映,去年七八月份左右,嘉嘉还来家里测过视力,在大约两米以外的地方,能看到视力表的第二排。2018年7月,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左视神经损伤”,但医生未明确写出损伤程度。据李秀娟说,女儿的伤情经徐州中心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及工伤、职业病致残造成失能的情况,将残情级别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八级伤残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第八级,属于较轻的级别。
2、为何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李秀娟“绝笔信”:一年多来,学校一直未妥善处理孩子的伤残赔偿问题。孩子眼睛看不见了,迄今为止,我们仍然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我和丈夫开始走法律程序。
通报: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
接受媒体采访时,李秀娟表示,是律师建议,待所有证据齐全后再走法律程序。因为“(如果)现在所有手续都提交给法院了,然后去北京又拿来(医疗费)发票了,到时候还要增加发票太麻烦了。”李秀娟说。
3、有无提出过36万多元的赔偿金?依据是什么?
李秀娟“绝笔信”:(未提及具体金额)
通报: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6万元。
荔枝新闻记者了解到,李秀娟并未否认曾提出36万元赔偿金,她说在鉴定报告出来后,自己曾找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核算过,“伤残赔偿金按照丰县人均年收入47200乘以20年再乘以0.3,合计29万多元,加上八级伤残精神抚慰金,法律援助中心给出核算结果是36万元。”
4、派出所方面是否存在过暴力处置?
李秀娟“绝笔信”:我被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摔倒在地,我双膝跪在地上,罗烈薅着我的头发,不由分说,疯狂的扇我的脸,我不知道自己被扇了多少巴掌,那是我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屈辱,他那双硕大的黑手出现在我每一次噩梦里。
通报: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
8月5日,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接受荔枝新闻采访时讲述了2019年3月1日传唤李秀娟的执法过程。他回忆,当天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报案,称多次到北京越级反映问题的李秀娟在训诫的情况下又扬言买了北京的票,准备上北京越级反映问题。据罗烈说,在传唤过程中,李秀娟“在街上耍无赖,不穿鞋,不穿衣服。在下楼过程中挣脱我的手臂向西跑了,在跑的过程中摔倒了。我为了执法安全给她上了铐子,强制带到派出所去了。”
“我们现在办案是文明办案、理性办案,绝对不存在辱骂、不让她喝水、打骂她的情节。”罗烈否认现场存在暴力执法。
当然,这场“罗生门”,依然有诸多疑问未解开,丰县人民政府表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荔枝新闻也在持续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