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外观均相似竟是假货! 网红童车售假链条被一网打尽

日期: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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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价格外观均相似竟是假货!网红童车售假链条被一网打尽

正义网上海8月5日电(通讯员苏双丽)“BABYZENYOYO”童车因其轻便好用、能携带上飞机而备受宝妈们青睐,成为网红童车。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销售假冒“BABYZEN YOYO”注册商标童车案中的李平、曹力、王志等六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BABYZEN”“YOYO”是贝比赞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商品类别包括婴儿车车罩、手推车及婴儿车等,商标尚在专用期限内。该童车进入中国以来,深受国人喜爱,但也被不法分子盯上。2018年6月,商标权利人发现有几家网店销售假冒的“BABYZEN Y0Y0”牌童车,遂报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于2018年10月中旬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嫌疑人李平、曹力、王志等六人在全国多个省市一举抓获,并在其各自的经营地查获待销售的带有“BABYZEN YOYO”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经查,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李平见“BABYZEN YOYO”童车有利可图,遂从他人处购入假冒的“BABYZEN YOYO”婴儿车架及配件,然后以单价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向曹力销售290套假冒童车。为了让假冒童车看上去更为逼真,身在广东的李平还向唐锦(另案处理)订购了在江苏生产的假冒该品牌的外包装箱、说明书、商标标识,并将上述物品以每套50元向曹力收取货款,再由唐锦直接向曹力发货。

掌握了货源的曹力积极寻求销路,最终以每辆1050元的价格向淘宝店主王志、许军分别售出170辆和40辆。被抓时,民警还从曹力的经营地——浙江某仓库查获待销售的假冒“YOYO”婴儿车及坐垫等配件若干,货值约二十余万元。

王志、许军、赵艳、罗薇身处四川、广东、江苏、上海等地,平时各自经营自己的母婴用品网店。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他们开始铤而走险在网上销售假冒“BABYZEN YOYO”注册商标的婴儿车及其配件,四个网店销售的童车单价从2200元-2500元不等,被抓时,四人各自已销售的假冒童车的数量从70多辆到200多辆不等,被当场查获的假冒童车、配件的货值也从三千多元到二十多万元不等。

据介绍,李平相当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供货商,曹力类似于分销商,许军、王志、赵艳、罗薇都是网店店主,均属于零售商,本案是近几年办理的销假类案件中,较为少见的连同供货商、分销商、零售商一网打尽的案例。

从最初的500元到1050元,再到最终的零售价2200-2500元,层层加价的背后,不止有中间商可观的利润,还有比正品粗糙的做工。曾有消费者拿到货后就向店家提出质疑,“肩带不一样”“轮子紧”“非正品”等,还有人直接提出了退货。遇到这种情况,店主通常会以“返现奖励”等方式试图蒙混过关,打消消费者退货念头。

“其实,本案中假冒童车价格趋近但略低于官方售价,涉案产品的外观、工艺、包装等趋同于正品,网店店主又自称产品系海外代购,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外加本案中网店存在刷单情形,评论区的好评等因素也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购买的是正品。”检察官介绍。

据悉,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核实销售情况时,采用了全国协查、追根溯源的方式还原了案情,同时避免了被告人以刷单为由逃避惩罚或者因刷单导致的销售额虚增。(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仿冒知名童车非法牟利,侵害了商标权人知识产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对此类犯罪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此外,本案中,供应商用明显的假名或化名寄送快递,一度给侦查取证带来障碍。根据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据此,我们也不难发现快递实名制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地落实”。

此外,检察官也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海淘网购,务必谨慎甄别,不要轻信。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不法分子,检察官也想说不要触碰法律底线,短时的获利或许能带来经济上的宽裕,但也或将被追究刑事处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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