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多次酒后驾驶村干部被撤销党内职务
新京报讯(记者景啸尘)据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永康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醉驾酒驾典型问题。
唐先镇长川村党支部书记施满团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5月29日上午,施满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8年5月,被永康市公安局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7月,施满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山
镇梅陇村党支部原委员陈福军多次酒后驾驶问题
2014年8月,陈福军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康市公安局行政处罚。2017年11月2日晚,陈福军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17年12月,被永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此外,陈福军还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18年11月,陈福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江南街道仁村党员舒军叨醉酒驾驶问题
2017年8月4日凌晨,舒军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负事故次要责任。2017年8月,被金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对舒军叨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年11月,舒军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新京报记者景啸尘编辑唐峥校对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