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主应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
本报8月2日讯(记者张熙宇)今年第7号台风“韦帕”带来的强降雨导致海口多条路段、住宅小区等区域积水,造成不少车辆不同程度的被淹,给车主带来损失。那么,车辆被雨水泡坏,车主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
南海大道一保险公司汽车理赔中心负责人陈宇介绍,根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使用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约定负责赔偿。
“如果汽车停在小区或者地下车库中被水淹造成损失,只要车辆参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都会按照自然灾害进行赔付。”陈宇介绍,车主需要先对车辆拍照,再向保险公司报案。他强调,事故发生后,车主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若积水已漫过车辆仪表盘,保险公司或将会全额赔付。
“但车主要特别注意,关于机动车涉水损失险有很多断定标准。”陈宇说,对于购买机动车涉水损失险的车主若车辆正在行驶时,车辆突然进水,这就属于意外事故,是涉水保险的范围;但如果是车主在水中自主开动发动机造成损坏,就属于人为扩大损失,保险公司根据免责条款不予赔偿。
陈宇同时提醒,若只购买“车损险”,未购买“涉水险”的车主,机动车泡水损坏后,除发动机的损失外,其他配件的损失可要求赔偿。只有同时购买了涉水险的车主,才能相应获得包括发动机损失在内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