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4人间最高1千3

日期:08-01
住宿费

原标题:山东高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4人间最高1300元

8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网站了解到,山东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教育厅修订完善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政策,日前起草了《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办法》规定,高校学生公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单幢公寓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间住宿不超过8人,配备床、桌、椅(凳)、橱柜、电风扇、电源插座、供暖设备、网络端口等生活用品及设施;楼层设有卫生间及盥洗设施;有健全的安保、卫生、服务等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

记者看到,《办法》第五条称,公办高校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收费标准如下:7-8人间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600元,带独立卫生间700元;超过6平方米(含)800元,带独立卫生间900元;5-6人间1000元,带独立卫生间1100元;3-4人间1200元,带独立卫生间1300元;硕士、博士1-2人间1400元,带独立卫生间1500元;安装空调的可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但每人不得超过200元。学校应科学制定空调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费用分摊、电费承担、以及未启用空调等情况的管理规定;对家庭贫困学生应减收住宿费用,减收幅度由学校自主确定;学生在住宿方面有特殊需求的,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公寓建设、管理和学生学习生活实际需要等情况自主确定。

记者了解到,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期满后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高校公寓建设、管理情况和实际成本进行完善调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丽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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