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人团伙佯装网络相亲实为酒托引诱高消费进行诈骗
正义网丹东7月31日电(记者窦晓峰通讯员胡卫卫张然)使用年轻貌美的女性头像,在各网络社交平台上寻找“猎物”,以婚恋交友为名将男子约到指定场所见面,以远高于市场的“天价”引诱男子消费,实行诈骗。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隋某某、闫某某等31人大型网络团伙诈骗案在振兴区法院公开宣判。
经调查,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隋某某、赵某某在丹东新区某小区成立工作室,组织单某、曲某、孙某某等10人作为“键盘手”,冒充年轻女性,利用相亲交友及微信社交平台,物色身在陕西西安、福建泉州、广西南宁、江西南昌、广东东莞虎门及福建漳州的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组织女性在多个城市的酒吧、咖啡店、茶馆等场所,以相亲交友见面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进行高额消费,从中获取利益。
据悉,该“酒托”诈骗团伙由“键盘手”、“酒托女”等人员组成。案件中的“键盘手”几乎全是男性,在网络交友平台,特别是各种婚恋平台上冒充女性,寻找并搭讪男性网友。为骗取信任,这些男性“键盘手”首先盗用网络上年轻貌美的女性照片作为头像。当“键盘手”确认“猎物”后,便会展开“话术”攻势,按照提前准备好的“台词”,编造人生经历,虚构出较为优越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受教育情况,表达较为迫切的恋爱或成家愿望。对于男性网友的倾诉,他们会百般迎合,极力营造一见钟情的氛围,直至提出线下见面,指定约会地点。“猎物”一旦“上钩”,团伙负责人便根据受害人所在地情况,将“键盘手”获取的个人信息和聊天内容告知“酒托女”,再由“酒托女”引诱受害人进行高额消费。受害人满怀欣喜赴约,却不料掉入“桃色陷阱”。案件中,数名“酒托女”轻松“俘获”60余名被害人,诈骗金额高达30余万元。
经审理,该诈骗团伙内部架构清晰,成员分工明确。每名进入团伙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受到“专业”培训,以便熟练掌握诈骗模式。这些“酒托女”通常以撒娇卖萌作伪装,博取被害人同情,骗取红包。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且涉及省市较广,涉案金额巨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召开案情研讨会,与侦查人员对案件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
最终,法院认定检察机关起诉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有情节意见均予以采纳。被告人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杨某某等30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个月不等及拘役刑,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