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养老金又涨了增发部分月底到账
青岛日报7月29日讯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第4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惠及全市90.44万企业退休人员、11.5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省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
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8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即: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人员、以往倾斜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