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承诺即可营业
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在取消事前审批后,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营业问题,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在今天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采取多项监管措施,包括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定依据,让企业对标落实;实施事后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现场所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
《意见》还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那么,如何加强对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
琼色介绍,放宽市场准入后,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对场地设备、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活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将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
编辑丁天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