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日期:07-26
死刑

原标题:“浙大女生被害案”宣判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浙大女生被害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2019年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一案,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2018年11月13日,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没多久的浙大毕业女生谭余敏忽然失联,当时微信朋友圈里大家都在转发一则寻人启事,寻找这个聪明又勇敢的姑娘。

根据监控,姑娘最后消失在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

11月15日,谭余敏的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11月16日下午,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

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熊某抓获归案。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

今年7月9日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因为案情中涉及强制猥亵,所以不公开审理。

女孩父母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熊某极刑。在他们看来,唯如此才能告慰亡者的在天之灵,他们自己的余生才能得到些许安慰。

谭余敏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委托律师出庭支持公诉。

据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柳斌律师介绍,根据警方查明的证据和检察院的指控,熊某犯罪动机极端卑劣,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死状惨烈,法庭上熊某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与定性没有异议。

据记者通过多方途径了解,被告人熊某初中辍学,在外打工,迷恋网络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然后产生厌世的念头。

熊某从广州来到杭州后,据他个人交代是想自杀并找个陪葬的,他随身带了一把单刃刀。

莲花峰相比灵隐景区其他位置相对空旷,人也少。那天谭余敏正好在那里走走看看,拿手机拍照。

他与她的生命此前从未有过交织,对于这个年轻姑娘来说,被熊某选中为目标无疑是一场飞来横祸。

当熊某在谭余敏腹部刺了若干刀后,谭曾经苦苦哀求,但是熊某一步步把她往悬崖上拖……当谭被推下悬崖后,熊还进一步下崖对她进行持续伤害,手段极其卑劣,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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