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如何督察央企,生态环境部首次透露详情
原则按照“综合督察、重点督察、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7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透露,针对首批两家央企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详细核查有关下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
据悉,这是生态环境部首次透露此次督察央企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以朱之鑫、黄龙云、蒋巨峰、张宝顺、焦焕成、杨松、李家祥、马中平任组长的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分别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由于是首次纳入央企,上述两家首批被进驻的企业备受关注。
刘友宾介绍,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6个省(市)的督察,原则仍按照“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对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原则按照“综合督察、重点督察、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其中,综合督察主要聚焦集团公司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问题;重点督察阶段主要是分总部组和下沉组调查核实前期梳理的重点问题线索,详细核查有关下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考虑到中央企业所属企业“点多面广”的特点,还专门安排现场组开展机动式督察。
据悉,目前,8个督察组均已完成督察进驻,进入下沉督察或重点督察阶段。截至2019年7月25日20时,8个督察组共向被督察对象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6459件。
新京报记者邓琦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