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11批群众举报件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林毓美)7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11批群众举报件25件。其中,污染类型涉及水污染7件、大气污染6件、噪音污染8件、其他4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批移交海口市的群众举报件共计25件(来电件15件、信件10件),含重点件2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37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从污染类型来看,主要反映了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问题。反映问题区域涉及美兰区、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涉及单位包括美兰区政府、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桂林洋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发改委等。
截至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海南移交11批群众举报件,累计1082件,含重点件97件。其中,海口市累计主办件202件(来电115件,信件87件),含重点件22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共282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
>>>相关报道见0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