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马副县长贪污2000万,这不是“权力的妙用”
之前的类似案件,已经被改编进反腐影视剧。邢诒仪案中的这些“花絮”,只不过是他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的一个侧影。
据了解,邢诒仪在担任县委常委、副县长时,对其他同事满不在乎,对下属态度也不好,经常随意喝斥,毫无党员干部的基本修养。至于他这样“任性”的原因,被审查后,他还说:“你们没有掌握权力,不知道权力的妙用。”
这个“权力的妙用”说法很有意思。只有“权为民所用”才是权力的正当用法,而邢诒仪所说的妙用显然不是为民众谋福利,而是为自己谋福利。把公权力用在个人的私欲上,是本末倒置,也会让当事者不断陷入欲望的泥潭,最终无法自拔,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这个落马副县长的级别不算太高,但他的问题却十分典型,十分严重,是权力“任性”导致的恶劣结果。从心理学上讲,人的欲望阈值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时刻保持底线意识,这个阈值会不断下降。但如果内心无所顾忌,任性而为,则会让阈值不断提高,以至于自己都无法控制贪婪的念头。
在这个贪念之下,腐败官员什么事情都敢做。邢诒仪为了增加自己在从政过程中的优势,不仅把自己年龄改小,还擅自修改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婚姻状况等。所作所为让人想起有名的“五假干部”卢恩光。
在邢诒仪贪腐生涯的后期,好像有了一种近乎病态的“痴狂”,比如得知海南省纪委监委正对其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后,他仍然没有收手,收受了他人100余万元。
要杜绝权力的“任性”,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要祛除一些官员的心魔,让他们在日常中感受到约束,树立起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把贪念与滥权的欲望扼杀在萌芽状态,防微杜渐,提前预防,才是避免出现下一个邢诒仪案的关键。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