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曾被绑架的院长,获刑10年
据海南政法网消息,7月25日,海口中院对海南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灼日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依法追缴的违法所得573.939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担任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刘某华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刘某华、陈某国、冯某、杨某、王某娥等人的好处费230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573.9393万元。
海口中院认为,被告人李灼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3.939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李灼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李灼日退缴的涉案款人民币476万元,其中人民币4739393元系赃款,应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的人民币20607元折抵罚金,上缴国库。陈某国、王某娥、关某洁三人退缴的赃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李灼日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
据公开简历,李灼日生于1959年10月,毕业于江西医学院,是肝胆胰外科专家,曾长期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工作,历任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
2010年,李灼日作为海南省引进的专家型人才,担任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任期的前几年,工作取得了不少成就,2012年医院党委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肝、肾移植等技术取得了多个省内第一。2016年还曾担任组长,成功完成海南省首例连体婴分离术。
据报道,李灼日一人身兼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二职,他以院长负责制为由,在医院说一不二。不法商人循着权力和利益的味道蜂拥而至。身居高位的李灼日甚至吸引了别有所图的商人从其老家湖南不远千里追随而来,投其所好,对他提供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想吃湘菜,专门给他做,甚至打“飞的”送。
李灼日还以提高效率为名,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自行签批行文,明确其本人兼任医疗设备采购委员会主任和采购组组长。
“政事儿”注意到,李灼日曾遭绑架,并被索赎金200万元。
据媒体报道,2015年9月,海口警方接到报警称,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遭人绑架,并被索要赎金200万元。案件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刑警、特警等多种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当晚,李灼日被安全救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因赌钱欠债,萌生绑架索取钱财的念头,因之前做过装修工,对住在滨海大道某小区的李灼日经济情况有所了解,所以选定他为作案目标。
2018年9月,李灼日被免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10月,被免去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今年2月,李灼日被查。2个月后,李灼日被“双开”,通报显示,李灼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规避公开招投标,插手干预项目发包和采购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李灼日简历
李灼日,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湖南安仁人,博士研究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7月至1989年9月,湖南省香花岭锡矿职工医院医师;
1989年9月至1992年8月,江西医学院普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2年8月至2002年7月,历任湖南省人民医院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院长助理;
2002年7月至2005年9月,任新疆吐鲁番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05年9月至2010年8月,任湖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委员、院长;
2015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8年9月,被免去海南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职务;10月,被免去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