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应至少有一所实体书店 没有尽快补建

日期:07-24
教育部

原标题:教育部:高校应至少有一所实体书店没有的尽快补建

7月24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图书经营品种、规模与本校特点相适应的校园实体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

《意见》称,校园实体书店是高校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在传播先进文化、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校园、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图书经营品种、规模与本校特点相适应的校园实体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基本形成全国高校校园实体书店的发展与全社会实体书店的总体布局、服务功能相匹配,主业突出、各具特色、多元经营的良好格局,更好地满足高校校园日益增长的多样文化需求。

《意见》表示,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提供便利条件,从场地租金、水电费等日常运营费用方面对校园实体书店给予必要的减免优惠,根据实际情况在设备设施投入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以保证校园书店服务功能的稳定性和长效运营,对长期坚持立足校园、服务师生的优秀校园实体书店给予奖励。同时,各地要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校园实体书店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和专项支持资金。

《意见》鼓励高校图书馆、出版社与校园实体书店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准确掌握师生需求,利用好图书馆资源优势拓展实体书店经营空间。鼓励高校出版社开办“前店后厂”式的读者服务场所,支持高校出版社的读者服务部、教材代办站拓展经营范围,改善设施环境,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校园实体书店与后勤服务实体共建书香餐厅、公寓书屋等,将图书展示、阅读、销售与学生生活服务深度融合,共同打造校园书香生活产品和环境。

此外,《意见》支持校园实体书店积极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阅读和网购图书的冲击,在发挥实体书店不可替代的空间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展网络发行销售业务,推动实体书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送”和“网订店取”等形式的图书配送业务,实现线上线下精准对接、融合经营、协调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增强店面展示功能。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打造一批独具高校特色的“校园智慧书店”。

同时,《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校园实体书店,支持校园实体书店为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将校园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勤工俭学、实习实训和创业机会的校园实体书店,高校要指导和帮助其争取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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