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李利娟案一审宣判 四罪并罚判刑二十年

日期:07-24
爱心妈妈李利娟案宣判

原标题:“爱心妈妈”李利娟案一审宣判四罪并罚判刑二十年

7月24日,武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艳霞、许琪等16人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艳霞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7万元;李利娟真名李艳霞,因其收养孤残儿童被称作“河北好人”、“爱心妈妈”。2018年5月,河北省武安市相关部门通报称,李利娟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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