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务总局:即将出台十条新举措方便居民办税缴费
十条新举措将主要围绕申报纳税、办税缴费和发票使用三方面。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徐美慧)记者今日(2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即将出台十条新举措,方便居民办税缴费。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表示,十条新举措将主要围绕申报纳税、办税缴费和发票使用三方面。
付树林介绍,在申报纳税方面,将实行税收优惠“清单办”、出口退税“无纸办”、两个税种“合并报”。税务部门将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均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各省税务机关进一步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范围;为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税务总局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
办税缴费方面,将实行实名信息“前置采”、资料不齐“容缺办”、自助办税“更便捷”、探索证明材料“免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税务机关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实名信息,无需再向纳税人采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在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后“先办理、后补缺”;拓展自助办理事项,逐步实现90%的常办涉税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在纳税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发票使用方面,将实行异常锁卡“网上解”、抵扣信息“有提醒”、发票信息“一站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解决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问题;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提示纳税人当期应抵扣信息,避免超过抵扣期限给纳税人带来的损失;优化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功能,集成各省税务机关发票查验平台登录界面,方便纳税人通过统一入口查询发票信息。
付树林表示,税务部门此前推出的便民举措,已取得诸多实效。自2018年底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近期将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修订出台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将各类投诉的办理时限全部压缩50%,将受理审查环节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此外,税务部门此前还出台了《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大幅精简征管业务事项和表单资料,实施“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机制;升级编制了《电子税务局规范(2019年版)》,实现主要税费事项网上办理;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但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不再让纳税人提供。
新京报见习记者徐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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