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期:07-22
阶段性成果提案办理督办

原标题: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提案提出的38条建议除了一条涉及中央事权还需进一步研究推动外,其余均已转化为实际举措,正在落实或加紧推进中。日前,市工信局局长贾兴东在市政协六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上向委员们通报了市长陈如桂领衔督办重点提案阶段性办理成果。

今年,市政协将5件提案合并为重点提案《关于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交由市长陈如桂领衔督办。该重点提案从10个方面提出38条建议。为办理好这一提案,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办理方案,并根据相关建议,将办理任务分解到市工信局等28个单位。目前,提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加强党委政府完善顶层设计方面,贾兴东表示,提案的5条建议全部采用。如围绕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正在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围绕落实“四个千亿”,出台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首批拨付补偿金额8572.43万元。

融资难是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一大难题。对此,贾兴东说,提案在加强融资体系建设方面的3条建议也全部被采用。如围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正在设立初始规模3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

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是重点提案对企业发展空间不足问题提出的建议。贾兴东通报称,在这方面,重点提案4条建议全部采用。如围绕集约用地和适度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出台《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围绕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正在起草《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围绕保障产业空间,启动《工业区块线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此外,在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完善人才引流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市场规范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和健全法制环境建设方面,重点提案提出的建议中,除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事权不在深圳外,其他都已落实或在加紧推进中。

“接下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力争让各位委员满意。”贾兴东表示,今后,有关部门将在政策文件中尽量吸收提案建议,同时,尽量将每条建议转化为实际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此外,对涉及中央事权的建议事项,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与中央部委的沟通和申请,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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