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东昌府:每一封来信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日期:07-22
东昌府聊城及时处理

原标题:山东聊城东昌府:每一封来信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通讯员牟晶)“检察官第二天就主动打电话答复了我的诉求,我同意等候法院审理,不再信访。”近日,信访人王某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及时回复其诉求表示满意。这是该院落实群众来信“每信必复”的一个生动事例。记者日前在东昌府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55件,三日内处理达52件,除3件无联系方式的来信,回复率达100%。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回复群众来信工作的良好开局,得益于该院推出的检察长批阅重大信件、专人负责到底、内外联动协作、3日内分流四项举措。

该院收到群众来信后,重要信件由分管院领导阅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的信件由检察长亲自阅批。为推动积案矛盾化解、防范社会风险,该院将办理群众来信与检察长接访相结合,对群众多次来信反映的,采取检察长约访或相关业务部门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有的放矢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群众来信由专人负责。”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信件的收到、拆阅、登记、审批、分流到录入统一业务系统,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到底。对来信使用台账式管理,每一封信件都建立台账,载明信访日期、转来机关、信访类别等内容,保证每一封信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信访内容和信访人信息,其他人员也不得随意查阅信件或线索登记。

为确保群众办理来信来访事项渠道畅通,该院建立对内对外联动协作机制。对要求侦查监督、申请民事行政监督的信件,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后按程序转各业务部门。反映涉黑涉恶的线索,交本院扫黑办统一处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与监委、公安、法院等形成良性互动,及时交由归口单位办理。

为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的时间要求,该院将群众来信在三日内分流完毕: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三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结后实体回复。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做到当日审查,当日提出审查意见,三日内移交相关部门并实体答复转办机关。留有联系方式的信件,一律按要求录入统一业务系统,由平台进行回复。对案情较复杂的,采取电话回访、约谈约访,面对面交流,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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