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止生态环保“一刀切”

日期:07-21
生态环保一刀切禁止

原标题:坚决禁止生态环保“一刀切”

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推进,督察震慑和警示效果日益显现。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因担心被问责,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等敷衍应对做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坚决禁止生态环保“一刀切”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要注意准确把握标准,实施分类整改。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采石采砂采矿、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要根据实际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通知明确了各类重点行业或领域实施分类施策的具体办法。如,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

督察进驻期间,群众对城市环境管理问题反映较多,往往成为环境信访的重点,主要涉及违规建设、占道经营、路边烧烤、噪音污染、气味扰民、产城混杂等问题。通知要求,解决这类问题,需要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注重平时,重在长效。对于督察进驻期间此类信访问题,既要立行立改,也要认真研究,综合施策,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另外,对于各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各地要借势借力推动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小作坊”“散乱污”企业数量、特点、分布等情况,既要大力整治,也要注重引导,在整治工作中尽可能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通知强调,督察整改“一刀切”行为是典型的环境保护乱作为,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各地各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禁止层层加码,强化政策统筹,注重舆情引导,加强查处问责。对于采取“一刀切”消极应对督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记者潘园园实习生张雯婷)

记者手记

勿碰禁令勿忘初心

□本报记者潘园园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推动了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但是,如果工作推进中出现“一刀切”现象,群众和企业却颇有微词。原因何在?因为如果简单粗暴“一刀切”,看似雷厉风行,实则是不愿作为、不会作为、不敢作为的懒政,是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生态环保“一刀切”,暂时“切”掉污染存量的同时,也“切”掉了政府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既损害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也违背了督察工作的初心和使命。既带不来真实的蓝天,也带不来长流的碧水,必须对这种简单粗暴行为坚决说“不”!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下,利在千秋。面对督察有压力很正常,期待尽快解决问题也能理解。但是,边督边改不是为了应付督察,而是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了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禁令,不能碰;初心,更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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