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搞“涉港议案” 驻港公署斥:双重标准

日期: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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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欧洲议会搞“涉港议案”,驻港公署斥:无知之深、态度之狂令人咋舌!

[环球时报驻法国特约记者姚蒙环球时报记者白云怡陶短房]欧洲议会18日上午开会“紧急讨论香港问题”,并投票通过一项有关香港形势的决议案,提出特区政府撤回修订《逃犯条例》、不起诉示威者等17条要求。18日,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强烈谴责欧洲议会议员借涉港议案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8日表示,有关方面应当切实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基本事实,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更不得为一些扰乱香港秩序的暴力违法分子壮胆撑腰,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香港《南华早报》18日报道,该议案由欧洲议会共751名议员中“超过1/10的人”共同提出。欧洲议会官网称,该议案18日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决议案列出“中国大陆司法系统在人权问题上有重大缺失且没有独立性”等一系列理由,提出了17条要求,其中包括要求香港当局撤回修例法案、释放示威被捕人员、对香港警察的“暴力”执法进行中立、公正的调查,并要求香港当局保持当地法律与联合国有关人权、法治条约的互相适应性等。

该决议案还表示,承认香港示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香港新闻自由、出版自由遭遇到越来越大压力表示“担忧”,同时反对中国政府对香港内部事务越来越大的“压力”与“干预”。决议案要求欧盟成员国与国际社会控制对中国的技术出口,以阻止中国政府、特别是香港特区政府滥用这些技术侵犯人权。此外,决议案还要求欧盟当局在与中方的每一次会晤均要强调人权、民主与法治问题,同时还将此文件递交给欧盟各机构、各成员国政府与负责人。

外交部驻香港公署发言人18日表示,有关议案无视事实,混淆是非,通篇充斥着无知、偏见与虚伪的“双重标准”,自不量力地对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和中央政府对港政策指手画脚、发号施令,无知之深、态度之狂令人咋舌。中方对此予以强烈谴责,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议案对令人发指、事实确凿的严重暴力行为视而不见,对克制执法的香港警察遭受人身攻击和伤害麻木不仁,毫不掩饰地美化和纵容暴力违法行为,大言不惭地要求特区政府放弃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完全不顾及香港的整体利益和主流民意。试问这些议员还有没有一丁点的是非标准?有没有起码的道德良知?眼中还有没有基本的法治观念?”

发言人表示,香港回归以来,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切实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的法治水平跃居世界前列,香港同胞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依法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这是任何不带偏见的人无法否认的事实。有关议员却肆意抹黑“一国两制”和中央政府对港政策,分明是颠倒黑白、别有用心。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妄加干涉。我们强烈敦促有关议员认清事实,摆正位置,从维护自身形象和欧方在港利益出发,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中国主权安全,立即停止不负责任的抹黑、信口雌黄的指责和哗众取宠的威胁,停止讨论和推动有关涉港议案,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我们当然重视中欧关系,但是维护良好的关系需要中欧双方共同努力。我们希望欧方也能够恪守他们重视欧中关系的承诺,以实际行动同中方相向而行,维护中欧关系健康稳定发展。”陆慷18日表示。

欧洲议会官网显示,除了涉香港案,该机构18日还通过了另外两个决议案,分别是“要求俄罗斯释放拘留的乌克兰囚犯并停止骚扰环保活动家”“要求美国政府停止将从墨西哥过境的移民家庭分开,被拘留者必须能够获得水、食物和住所”。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欧洲所所长崔洪建18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表示,这种欧洲议会单独提出并通过的决议案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欧盟,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必须由欧盟委员会启动,经欧盟理事会讨论,最后由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但此次有关香港的决议案并没有另外两个欧盟权力机构的背书。但崔洪建表示,欧洲议会的决议或将对欧盟委员会造成一定舆论压力,有可能推动其立场趋于保守。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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