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金大盗"潜入金店洗劫60万元首饰落网时正看黄金劫案
正义网武汉7月18日电(记者周晶晶通讯员吕继强)老板回家吃晚饭不到一小时,金店就遭洗劫,价值60万元的黄金首饰失窃。日前,由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盗窃案一审宣判,“黄金大盗”王某获刑十年零六个月。
60万黄金被洗劫
市民陆先生和妻子刘女士在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经营着一家黄金店铺,主要从事黄金首饰加工、买卖。2019年1月11日晚上7时许,陆先生和往常一样,锁上店门后回家吃饭。8时许刘女士返回店铺拿东西,来到店铺后门准备掏钥匙开门,却发现后门留有缝隙,刘女士用手轻轻一拨就把门拨开了。刘女士连忙喊来陆先生,两人打开大门,再往店里看去,只见店内一片狼藉,收纳黄金首饰的首饰盒散落的到处都是,后门被人暴力撬开,玻璃柜台中存放的手镯、戒指、项链等黄金首饰几乎被洗劫一空,甚至连固定在店铺墙上的监控主机都不见了。陆先生赶紧拨打110报警。事后经陆先生清点,失窃的黄金约2公斤,价值约60万元。
落网时正观看《黄金劫案》
接警后,武汉市新洲区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勘查、摸排走访、调阅监控。警方侦查发现,陆先生从离店回家吃饭再返回,时间大约半小时到1个小时,盗贼“点杀”金店把握时间精准。店内的监控视频主机也被盗贼拆卸盗走,这显然是惯偷所为。调取的城市监控显示,盗贼在踩点时以及得手之后,始终用衣服、口罩将全身从头蒙到脚,反侦查能力极强。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侦办。随后,破案专班调集30余警力,对新洲城区500多个重要路口的视频监控开展排查,线下走访调查群众2000余人,排查监控视频中的那个“魅影”。经过连续7昼夜的紧张工作,警方终于锁定,刑满释放人员王某,与视频中嫌疑人的衣着体貌特征、行动轨迹、作案时间高度吻合。
1月18日下午5时许,公安机关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起获了全部赃物。可笑的是,王某被抓时正在手机上观看《天网》栏目之《黄金劫案》。
踩点一个月作案半小时
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1972年出生的王某家住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曾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此,轰动一时的新洲版“黄金大劫案”告破。
王某交代,他平时做“摩的”生意,几个月前,他骑摩托车送一名乘客到新洲区仓埠街上,发现街面上有两家面对面正在经营的金店。“我发现其中一家金店的老板是一个60岁左右的老年男子,从金店大门口可以看到金店后门,而且后门还是敞开的,防范不是很严,我当时就动了心思,打算找机会来这家店盗窃。”王某供称。
2018年12月,王某开始对这家金店踩点,发现看店的只有陆先生和老伴刘女士,后门只是一个普通的铁门,铁门锁也是普通的锁。经过一个月的踩点,王某掌握了店主夫妻两人的生活规律后,准备动手了。
2019年1月11日下午17时许,王某携带平口起子、老虎钳等作案工具,戴上口罩、手套、毛线帽,骑摩托车来到仓埠街。王某先将摩托车停在离金店一巷之隔的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子里,将背包放在巷子尾一个垃圾洞内藏着,然后带上备好的起子和钳子等作案工具待在巷子对面观察,等待时机。
等待了数个小时后,大约20时许,王某看到金店和金店旁的一家水果店相继关了门,观察几分钟后,便开始动手。王某蒙住全身,先进入巷子将陆先生进出的楼房门锁上,防止作案时陆先生从房子里面出来。锁上门后,王某来到金店后门,敲了两下门,确认店内没有人后,王某便把金店门锁撬开,迅速进入店内实施盗窃。王某作案得手准备离开现场时,发现监控的主机挂在墙上,具备一定反侦察意识的王某就搭上屋内的木梯,将监控主机扯下来,带着赃物一起逃离现场。事后调查发现,王某从20点19分进入作案现场,到20点48分作案后携带物品离开现场,整个作案过程不到半小时。
“回来以后,为了便于销赃,我从网上购买了高温喷火枪、熔金碗、小电子称等工具,将部分黄金首饰熔炼成了三个金疙瘩。”只是令王某没想到的是,赃物还没来得及出手,警察便找上门来了。
“黄金大盗”获刑十年半
2019年1月19日,王某被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刑事拘留,1月30日经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了了解公安破案方法和逃避打击,我在手机中收藏了一些作案视频和反侦查短片,并经常观看。只是没有想到自己从头蒙到脚,连监控主机都搬走了,还是几天内就被人赃并获。”面对办案检察官,王某“委屈”的说。
2019年1月24日,公安机关将追回的被盗黄金首饰(包括熔成的三个金疙瘩共计147件),全部发还给陆先生。
2019年4月28日,新洲区检察院审查该案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王某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意见,日前,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不法分子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作案,说明业主在安防措施方面存在问题,像这次的案件,普通门窗的防盗作用有限,而且已经相对老旧了,如果能及时加固,窃贼也就没那么容易地进入店里了。”办案检察官在警告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居家还是经营店铺,平日里加强防范工作和防范意识很有必要,尤其是店铺,如果监控、报警装置、防盗门窗等都相对完善,可以降低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