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刚柔并用招揽“好院长好医生”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李晶晶)今日,省卫健委发布公告,继续推进人才强省战略,面向全国为海南引进“好院长”“好医生”。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已有49家国内优质医院和医学院校与我省各级医院建立合作帮扶关系,引进各类卫生健康人才5088人,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我省仍然采取刚性和柔性两种方式,为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和未评定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若干名。正式签约的院士大师级医疗人才,可获得每年80万元的补助。
记者了解到,需要刚性引进人才的医疗单位涵盖省内主要公立医院,岗位涉及内外妇儿以及精神、中医、检测等专业类别。刚性引进的专业人才需通过考核招聘、调动等方式引进,人事关系调入海南。柔性引进不定岗位,将通过先报名再审核的方式进行推荐聘用,此类专业人才以顾问指导、建立工作站、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来琼工作,提供技术攻关、医学科研、专题讲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专科建设等服务。
招聘资格方面
●应聘在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
应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应聘在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
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此外,作为高素质专业人才,还需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公共卫生工作经验;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我省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要求等4个方面的要求。
待遇方面
我省将对刚性引进的人才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解决家属子女的工作关系、教育以及参保缴费问题。不仅如此,还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标准发放最高50万元的安家费和4至8万元的特殊补贴。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我省将确保其根据有关政策享受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参评重要人才评选评奖项目、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待遇。
符合院士等大师级人才标准: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
符合“领军人才”以上标准:每年工作补助20-30万元;
符合“拔尖人才”标准:每年工作补助10-20万元;
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年工作补助6-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