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者仁心没能挡住金钱诱惑专家收受回扣贿赂140余万
他的医者仁心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我学了8年医,是想成为像吴孟超院士一样的医者,治病救人,挽救生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没想到,我的医者仁心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贺某懊悔不已。
作为医学专业高材生、江西省萍乡市心血管领域的专家,贺某的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的。谁能想到,原本的高尚医者却被金钱蒙住了心。2014年至2017年,贺某利用担任萍乡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等职务之便,在医药器材选择使用上为销售商提供便利,收受医药器材销售商回扣、贿赂共计140余万元。
2013年,刚任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的贺某,对科室医用耗材的使用没有太大的决定权。医药器材销售商知道他个人能影响医药器械的销售量也不大,所以给他的回扣也不高,一个支架的回扣只有300元。第一次,贺某收到医药器材销售商给的1万多元回扣时,心里有过一丝顾虑,但他转念一想,比起别人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地拿回扣,自己拿1万多元也不要紧。正是从思想防线上剌开了一道口子,才导致贺某日后对大额受贿变得心安理得。
2016年,贺某主持心血管内科二病区工作,负责管理整个病区的医疗及行政事务,对医药器材产品的选择有了决定权。于是,医药器材销售商为了与贺某搞好关系,加大了给他回扣的力度,每个支架2000元、球囊1000元,回扣率提高到了7%,以提高自己公司产品的使用率和使用量。随着回扣力度的加大,贺某得到的利益也大幅上涨,从1万多元到5万元、6万元,再到后来的30多万元。当初拿1万多元回扣还会小心谨慎的贺某,此时面对销售商送的几万、几十万元现金,都会点头示意,娴熟地收起来放在柜子里。
当上科室负责人后,贺某将收到的50余万元回扣用于科室员工发福利、添置科室办公设备、聚餐等,其余回扣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案发前,萍乡市人民医院对医生收红包问题进行整治,贺某分三次向医院监察室上交红包款9万元左右,但这只不过是他受贿的冰山一角。贺某依然抱有侥幸心理,没有主动将其余的受贿款上交。直到办案人员到医院院长办公室,打电话叫他过去说明情况,他心里才开始慌了,猜测事情可能已经败露。案发后,贺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
2018年12月20日,我列席了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委会会议,就贺某收受贿赂财物“私收公用”的认定等问题发表看法。我认为,贺某收受回扣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发生,所得回扣也由他自己进行支配。虽然他将收受的贿赂款部分用于科室发放福利、添置科室办公设备、聚餐,但这并不能否定他受贿的既定事实,只是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犯罪的核心是针对这种行为取得财物的违法性和对公务行为廉洁性的侵害。一旦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刑法上贿赂犯罪的构成要求,公务的廉洁性就不可逆转地被侵害,所谓的赃款用于公务支出,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侵害。因此,对于贺某用于公务行为的回扣款,我们也认定为受贿金额。但鉴于贺某将其用于公务行为而不是个人挥霍,并且在到案后将大部分赃款退出,所以,我们在量刑建议上给予了酌情考虑。
庭审时,贺某对自己受贿的行为供认不讳,他忏悔道:“作为医生,本应是救死扶伤的,可我却没有管好自己,思想生了病,没有及时治疗,导致病情日益严重。我对不起病人的信任。”
2018年12月25日,因犯受贿罪,贺某被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3万元。贺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讲述人系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