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52亿专项投资支持河南13个市县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新京报讯据大河网报道,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河南省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约4.52亿元,支持台前县、嵩县、封丘县、淅川县、卢氏县、舞钢市、永城市、林州市、遂平县、兰考县、浚县、新县、沈丘县等13个市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通知,本批计划共安排河南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3个,总投资45242万元,各地要优化投资计划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相应分解至具体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审批(备案)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按要求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据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编辑唐峥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