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精英归案记:因挪用资金外逃18年 汽修厂打工

日期:07-15
刘宝凤

原标题:证券精英归案记

6月29日下午4时许,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天气晴好。海南航空一架国际航班缓慢滑行后停靠在指定地点。

最后一个走出舱门的乘客名叫刘宝凤。18年前,他是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如今,53岁的他以“百名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回国投案。

至此,党的十九大以来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已达11人,刘宝凤也成为“天网行动”启动以来第59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的归案,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传递出深化金融、国企领域追逃追赃工作的明确信号。

仓皇出逃的证券精英

在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徐奕看来,刘宝凤在金融证券方面“是个人才”,不仅大学毕业顺利进入省级银行工作,工作没几年就当上了证券公司的营业部负责人。

当时,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于拓展业务需要,派遣刘宝凤从江苏来到深圳,参与筹建深圳业务部(后改名彩田路证券营业部)并担任总经理。不承想,这位年轻有为的证券精英,却在利益的驱动下走上了歧途。

1996年7月,华泰证券公司拨款给深圳业务部,用于自营业务发展。深圳业务部则以个人名义开设了10个自营账户,进行新股抽签。此后,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进行规范,华泰证券公司要求深圳业务部停止自营业务。同年8月12日,深圳业务部把10个账户的中签股票全部卖出后,将本利归还华泰证券公司。

就在华泰证券公司清理自营账户时,作为深圳业务部总经理的刘宝凤却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保留了其中两个账户,由其本人操作使用。1997年至2001年,刘宝凤操控这两个账户,挪用公司大额自营资金进行股票交易、新股抽签等营利活动,获利不菲。2001年7月,刘宝凤到财务处假冒他人签名,以“客户要求提取保证金”的名义,将两个账户中的获利资金全额取走。

2001年11月,因挪用资金行为被举报,刘宝凤携妻儿经香港逃往海外。这一逃,便是18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些年,刘宝凤在海外的生活并不如意,主要靠在汽车修理厂打工为生,与当年在证券公司的风光体面相去甚远。

“18年过去了,这件事总得解决。我这次回来投案,就是想给国家,给深圳,给我原来的雇主华泰证券,给过去的同事和朋友,给家人一个交代。我会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过去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退赃。”重新踏上故土,刘宝凤感慨万千。

困难重重的追逃任务

看到刘宝凤乘坐的飞机如期抵达,从上午便等候在机场的徐奕和同事们总算松了口气。一年前还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追逃任务,如今胜利就在眼前。

早在2001年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便对刘宝凤立案侦查,2002年4月决定逮捕。2002年7月31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刘宝凤案进展并不顺利。

“刘宝凤本人不敢直面自己的问题。另外,由于该案承办人多次变更,导致涉案原始财务资料等证据下落不明,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停滞。”徐奕告诉记者。

就在办案人员一筹莫展之际,监察体制改革为办理刘宝凤案注入了强劲动力。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建立了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改变了过去责任不清、协调不力的局面。

在办案人员看来,该案的第一个转折点,出现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市追逃追赃工作会上。按照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子兴的要求,该市建立领导包案制度,难度最大的刘宝凤案便由张子兴来负责。与之相对应的是,统一调配、补强追逃追赃力量,徐奕所在的“五室”成为追逃追赃的专职部门,负责该案的专案组亦重新组建。

功夫不负有心人。围绕重新调查取证这一主线,办案人员先后走访案发单位、举报单位和原立案单位,努力搜集相关信息,最终在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库房找到多达十余箱的涉案财务资料,为继续查清案件事实创造了可能。

如“期”而至的投案承诺书

在刘宝凤的归案“大事记”中,2018年12月28日是个重要时间节点。

这一天,远隔重洋的他写下回国投案承诺书。从时间上看,正好在国家监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期限内。

从陷入停滞到快速突破,刘宝凤案的顺利推进,可以说是追逃追赃“政策”与“震慑”双管齐下、“宏观”与“微观”双重作用的结果。

“本来2015年上了‘百名红通’后,压力就比较大,国外的华文媒体连照片什么的都登出来了,在朋友圈里很丢面子。去年6月,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50人线索’登出来后,压力更大了。”刘宝凤说,去年8月看到五部门敦促投案的公告后,自己内心越发纠结和犹豫了。

“宏观”层面施加影响的同时,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各方支持配合下,专案组追逃力度的不断加大,则从“微观”层面让刘宝凤逐渐认清现实、丢掉幻想、打消顾虑。

据办案人员介绍,专案组一方面从找到的原始财务资料出发,查明涉案资金的数额、性质、来源、去向,抓紧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赴深圳、南京、南通、沈阳等地全面清查刘宝凤的资产状况,对非法转移的涉案财产依法采取冻结、查封措施。在此基础上,通过正面接触其近亲属,重申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有力推动劝返工作。

“我们按照‘以打促劝、以劝为主’的追逃策略,通过持续运用法律牌、政策牌、亲情牌,终于坚定了刘宝凤回国投案的决心。”徐奕告诉记者。

随着相关工作的推进,2018年11月1日,刘宝凤首次表达回国投案的态度,后续工作也随之顺畅起来……

“18年的外逃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国外并不是法律飞地,逃到天涯海角,终将面对现实。我奉劝现在还在国外的犯罪嫌疑人,早日认清现实、回国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积极退还赃款,接受司法公正处置。”刘宝凤说。(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瞿芃)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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