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榆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3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榆林市开展了常规巡视。11月1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先后5次召开会议,学习领会巡视整改有关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提高整改工作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明确整改具体要求,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市委认为,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与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相结合,从思想、制度、实践层面彻底破解“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三大瓶颈制约,加快修复政治生态,开创榆林全面从严治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11月19日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体制和落实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戴征社任组长,市委常委、有关副市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0名市级领导和19个牵头市直部门主抓整改,市委书记戴征社明确要求市级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同时,确定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整改任务落实,成立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办理组、组织人事工作整改组、督查督办组,抽调专人进行集中办公。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对照市委整改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市委组织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全面自查、反复讨论研究,进一步细化梳理为45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23项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时限要求,经省委巡视办审核和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形成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召开由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以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同时,市委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与责任单位定期对账销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督查督办。市委抽调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专人成立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和44个市直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深入了解和核实每项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印发督查通报2期,市纪委对16个消极应付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问责,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4人,其中纪律处分3人,诫勉谈话10人,组织调整1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整改任务落实。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成效固化巡视整改成果。
二、坚持政治标准,逐条逐项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五个扎实”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关于“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不力。谋划发展不系统,推动落实不全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中央和省委对榆林的期望以及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有很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用,突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把握机遇,保持定力,抓重点带全局、强优势补短板、谋变革求突破,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在全面审视市情的基础上,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新发展理念,围绕“贯彻十九大榆林怎么干”,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以思想大解放促进观念更新,以十大战略课题研究破解发展难题,明确了统筹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发展路径,与时俱进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深入开展“榆林2050战略”研究,充分回应中省战略新要求,将“迈向中高端的资源型领航城市”修改为“迈向现代化的资源型领航城市”,确立了以“五新”促“五城”的发展战略;形成了“榆林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研究”总体思路框架,开启了新时代榆林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是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不够积极主动。全面系统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思考研究不深入,对自身‘追赶超越’目标定位不准,地方本位主义严重,错失了很多发展良机。2017年9月8日,市委才研究部署贯彻落实5月份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任务,制定加快‘三大目标’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认真落实。市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榆林的发展放在中央和省委的大目标、大格局中来谋划,对标中央和省委战略目标,把市委的工作重心放在把关定向、健全制度、优化环境和调动干部积极性上,推动了中省决策部署在榆林具体化。在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中,市委重新审视市情,立足追赶超越的方位和目标,完善了发展思路、优化了发展布局,紧紧围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能化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最具影响力城市、创新社会治理、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聚焦聚力,把发展任务落实在出台政策、策划项目和办好惠民实事上,持续推进《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的实施方案》,扭住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紧盯中省政策要求,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2018年共争取中省各类转移性支付资金198亿元,目前已经上报了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115个项目,总投资227.7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85亿元。以发展目标凝聚人心、以创新实干激发创造,为支撑陕西追赶超越、服务国家战略作出了榆林贡献。
三是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对重大发展问题研究不透,对能源化工一业独大的畸形经济结构风险性认识不足,产业转型升级缓慢,粗放卖煤发展经济的格局没有改变。推动高端能化项目落地不够积极,2016年以来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没有能源化工转型升级项目;2017年产煤4亿吨,实际转化只有20%左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关于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发展打造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基地的实施意见》《榆林市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实战方案》《榆林市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政策(试行)》,明确了“一条主线、两条底线、三个着力、六条产业链、三大目标”的“12363”煤化工产业高端化战略思路,提出了13个实战举措、47项重点任务,取得20项标志性成果,形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2019年共安排现代能源和高端化工项目110个,总投资41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9亿元,1至4月完成投资7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6%。将“两区一企”作为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的主要载体,榆横工业区有兰州石化乙烷裂解制乙烯和陕西艾科莱特抗氧剂、烯烃催化剂等项目落地;榆神工业区东元19万吨煤基轻油制混合芳烃等10个精细化工项目开工建设;榆能集团成立了化工公司,投资建设了陕西精益化工煤基多联产项目,与中科合成油公司就400万吨煤制油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大力推进“三个转化”,深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201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3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11.3%,煤炭转化率达23%。推动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配合省发改委完成了《关于支持榆林市加快推动煤炭资源转化的意见》,设立了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首期40亿元基金已募资到位。
2。党的全面领导弱化。
四是关于“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四大班子合力不强,人大和政协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不够,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明显。201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没有专题听取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提高市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履职,支持政府放手开展工作,开展十大战略课题研究、推进27项阶段性重大事项落实、7个方面9件大事都有四大班子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充分调动四大班子成员合力攻坚,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战,在拉高标杆中破解城乡、区域、产业等领域的失衡问题,在抓点示范中补齐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社会事业短板,一些长期制约发展的“硬瓶颈”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新担当新作为。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的2018年工作汇报,明确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需要常委会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列入议题,提交会议研究。
五是关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有失误。2016、2017年市委、市纪委全会报告以及上报省委的有些重要报告常委会没有讨论。2017年2月常委会研究表彰3个脱贫攻坚先进县委、政府,在2017年国务院扶贫攻坚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了2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有些重大工程项目常委会不研究、变更方案随意、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施工,城投集团公司投资的明珠广场、凌霄广场、榆溪酒店、绕城快速干道、检察院技侦楼、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突出。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工程超概算10.13亿元达182%,未招标项目涉及金额达1.1亿元,占工程总价近10%,门诊住院楼工程损失浪费资金达558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十大战略课题研究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以更广阔的视野加强对发展规律的研究,为科学谋划榆林长远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形成了“研究规律-明晰方向-科学决策”的工作思维和方法。市委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对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对重要会议和上报省委的重要文件充分讨论,整体提升了榆林决策层的认识、理论和决策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等制度,按照省住建厅《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行动计划》的安排,市政府对2017年以来所有使用国有资金的招标项目和市内外25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投资项目审批自查工作,对项目招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明珠广场、凌霄广场、榆溪酒店、绕城快速干道、市第二人民医院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项目,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逐个提出了解决方案。明珠广场项目地块用于万达广场及“三馆”建设,市政府已采取地块置换和回收措施;凌霄广场项目按照《榆林卫城保护规划》要求向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上报《凌霄仿古商业综合体设计方案》,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后将组织实施;榆溪酒店项目将在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按程序进行资产评估,由市城投公司整体出售;绕城快速干道、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相关问题,市城投公司已经整改到位。
3。打好“三大攻坚战”劲头不足。
六是关于“防控金融风险隐患压力较大。市委、政府主导化解金融风险和不良贷款措施不力,缺乏专业金融人才,计划经济思维制约金融市场发展。据统计,榆林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高达10%,不良贷款总额占全省3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不良贷款7924笔31.48亿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核销、批量转让、盘活转化等手段,加快不良贷款化解处置进度。建立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银协同发力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多方协同防控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通知》《关于支持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防止金融风险的意见》《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促进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开展了公职人员欠贷整顿,加快金融案件立审执等举措,全力化解银行业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不良贷款余额94.03亿元,较年初下降5.44亿元。持续用好诚信“红黑榜”,印发《榆林市信用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管理暂行制度》《关于在全市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从源头上治理榆林信用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累计清收3089笔,6.67亿元。加快房产办证、信贷案件审判、破产企业处置进度,通过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给予阶段性财政补贴扶持、降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融资成本等措施,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若干政策》,榆林金融大厦主体已竣工,并形成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方案。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定《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市本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并列出了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从制度上加强源头管控,规范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七是关于“脱贫攻坚存在急功近利问题。对脱贫攻坚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决策激进,盲目提出‘2017年率先脱贫、2019年率先实现小康’,严重脱离榆林实际。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产业脱贫效益不明显、部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扶贫项目进度慢,一些扶贫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纠屡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市及时果断调整了“两个率先”工作目标,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截止目前,定边县、横山区已实现脱贫摘帽,省政府宣布绥德县、米脂县、吴堡县摘帽。各县市区合理确定了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计划。落实《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转移就业1.58万人,5242套易地扶贫搬迁房全部竣工,7736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达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成效明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全市产业扶贫覆盖贫困户10.9万户29.92万人,新建“三变”改革示范村213个,成立各类合作社1万多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覆盖率达到93.5%。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99%的贫困村有了村集体经济,“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等模式得到积极推广。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使用,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修订《榆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榆林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开展以“退出任务清零、工作短板清账、行业数据清底”为主要内容的市级行业部门“三清”行动。不断加强“四支队伍”和帮扶干部的教育管理,共下派驻村工作队1287支,选派各级帮扶干部3.7万名,培训扶贫干部11.79万人次,因工作不力问责干部50名、调整第一书记11名,扶贫领域运用“三项机制”提拔使用县级、科级干部215名,充分激发了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117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71起,党纪政务处分612人。
八是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较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树的不牢,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履行环境保护属地责任、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有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问题整改不积极,固体废弃物管理利用不严格,河流污染、地下水资源遭到破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榆林市铁腕治污二十二项攻坚行动方案》,积极推进铁腕治污“14+3”攻坚行动。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制定《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方案》,全面完成榆溪河黑臭水体整治,关闭搬迁全市重点流域周边417户畜禽养殖场,彻底取缔669个城区和乡镇直排口,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和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顺利完成。扎实推进城乡生态保护,开展“2018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移交问题143个,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研究成立榆林市生态环境治理基金,探索全市“南土北沙”两大区域和“矿区、园区和无定河流域”三大集中区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结合水利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省河长办、陕西河务局等暗访发现的90个问题和市县自查发现96个问题,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目前已整改到位152个。
4。学习抓得不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突出。
九是关于“思想认识不足。市委没有把学习作为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班子成员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抓学习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被动应付的多,结合实际主动学习的少,学习缺乏系统性。34名厅级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自查分析报告中有一半提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全市理论学习的“风向标”和“排头兵”,从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实效性三个方面对开展好中心组学习提出全新要求。制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创新建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和成员学习档案,每人一份学习档案,将成员学习记录、研讨内容、宣讲提纲、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随时归档,作为考核班子成员学习效果的主要指标,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2018年各县市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名,持续加强旁听、督导、检查工作,将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考核范围。
十是关于“学习方法不活、效果不好。中心组学习以传达学习文件规定、领导讲话等为主,结合实际讨论交流极少。抽查50名市级、市直单位和县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情况,有52%不掌握‘五个扎实’要求,近80%不掌握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四个伟大’,还有个别同志不掌握‘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将市级领导纳入市委理论宣讲团队伍的实施意见》,推动市级领导宣讲制度化常态化,2018年进县市区、村镇(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题宣讲28场次。继续开展“千名书记讲党课”活动,充分发挥市县党委常委、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等党的各级负责同志的引学导学作用,“千名书记讲党课”活动评为2018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覆盖全市所有党员,确保党员日日有学习,日日有收获。
十一是关于“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体责任不实。2016年以来,研究讨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仅2个议题,出台2项制度。市委防控负面舆情力度不大,大量假记者、假新闻、黑网吧、自媒体肆意横行,真假记者相互勾结,敲诈勒索,严重影响营商环境和党委、政府的形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榆林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市区测评体系(试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直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述职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对2018年度履职情况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市委书记现场进行了点评。全面开展舆论环境整治工作,立案124起,破案98起,涉案人数155人,集中清理各类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6259条,对在榆活动但未备案驻站的41家媒体机构发出《核查函》,全市舆论环境明显改善,负面舆情大幅下降。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政治生态遭到破坏。
十二是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选拔任用干部存在‘家长制’‘一言堂’等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党性意识缺失,事先不请示不汇报,搞会上会下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书记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在市委常委会等重大会议中最后发言表态,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上,不事先定调,让各常委和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发挥团队智慧,参会人员保持会上会下意见一致、声音统一。整改以来召开的历次市委常委会,都在会前对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进行了复核、提醒,确保参会人数符合规定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研究讨论干部问题会议记录的通知》,明确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会议。
十三是关于“‘好人主义’盛行。民主生活会政治性不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经常,隔靴搔痒、辣味不足,各常委之间提工作建议多,敞开心扉帮助发现问题少,红脸出汗不够。巡视期间,发放242份《征求意见表》,有138人交空白表,占57%”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把“讲政治”放在管党治党、管理干部、治理社会、促进发展的首要位置,组织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省委关于胡志强案件的通报,观看中央电视台《一抓到底正风纪》专题教育片、《贪与腐》辛耀峰案件警示教育片,对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件进行广泛讨论、深入反思、扎实整改。②把高质量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市委班子做起,在学习讨论、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规定动作外,明确要求“一把手”带头撰写剖析材料,负责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并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接受党组织谈话、函询、诫勉等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必报内容;所有市级领导带头列席县市区、市直部门民主生活会,市委成立12个督导组,对12个县市区、110个市直部门、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覆盖督导检查、从严把关、认真点评,对问题找得不准、原因剖析不深刻或批评避重就轻、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坚决不予批准召开,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辣味”。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握中省对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正在制定《榆林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促进党内民主、加强作风建设的作用,让敢讲真话、爱说实话蔚然成风。
十四是关于“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谈话和征求意见中,有相当部分领导干部反映在选人用人中存在买官卖官、权钱交易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持把完善制度和程序作为根本,严把重要环节,从酝酿、动议、提名等入手,充分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党组意见,发挥了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酝酿研究和民主决策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找关系、搭天线、搞团伙,让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更加明显,干部群众反响良好。②持续做好综合研判、民主测评和无任用推荐等基础工作,提高了知人识人水平。整改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对机构改革任务重的10多个市管部门单位进行综合研判,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政正职、县市区委副书记、县市区政府常务副职进行了民主测评,充分了解干部德行、作风、能力、绩效、廉洁表现。③进一步强化任前审核和干部选用监督,按照市委《关于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意见》规定,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个人信用报告审查,对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取消其任职资格;通过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对拟提拔重用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公示,进一步提高公示知晓率,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④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全程纪实制度,修订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手册》,试行干部实名推荐制度,在干部动议环节,党委(党组)在推荐干部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干部推荐材料中签字确认,严格落实干部推荐责任。
十五是关于“干部作风不实。有些干部阳奉阴违,唱高调、喊口号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市委对此办法措施不力,导致2016年以来,各类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逐年下降,信访举报逐年递增,仅2018年上半年受理2238件次,较去年同期增加58.4%。有单位在一项活动中竟然打出‘爱我长沙’的宣传标语,还有单位在‘追赶超越’实施方案中出现‘加快商洛建设’等笑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持续认真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制定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②围绕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和省委新修订的“三项机制”,结合榆林特点和实际,市委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市“三项机制”,通过创新考核机制,树立鼓励担当作为用人导向,营造干部积极干事创业氛围。
十六是关于“对党不忠诚。有些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好,不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标准,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工作要求,对个别县处级干部查核处理偏轻问题进行了重新甄别处理。加大力度对所有新提拔任用的干部个人事项查核,对不按要求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把不老实、不守规矩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十七是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不力。专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市委市政府个别单位将往年日常工作或开展的其他工作作为‘以案促改’工作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为契机,市委常委班子带头,及时组织市级四大班子和2017年以来有副科级以上干部被查处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累计查摆问题28项,分解细化具体整改措施76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巡视意见反馈后,又开展了“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促。
2。选人用人问题集中。
十八是关于“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严肃核查,对近三年未满基层服务期调入市级党群系统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补足基层服务年限处理。同时,严把公务员调任、登记、调动关口,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干部遴选机制。②按照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我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严肃认真开展“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集中排查,根据倒查情况形成了专项工作报告报省委组织部。
十九是关于“不讲规矩,用人任性。落实文件搞变通,沿用‘土政策’,‘三超两乱’比较普遍。存在违规进人、虚假身份、逆向流动、突击提拔、违规调任、混编混岗、‘飞人飞身份’、档案造假、‘近亲繁殖’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全市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了专项自查,通过再摸排、再清理,对指出的超配县级干部立行立改,全部消化到位;对混编混岗等问题,结合正在推进的党政群机构改革和新的“三定方案”设置逐步整改到位。②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对近三年调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资格条件专项排查,加大了对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职备案的任前审查力度,从源头处杜绝市管干部入口、身份、资格条件出现问题;建立选人用人调人定期抽查检查机制,把监管责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③不断完善公务员招录、调任有关制度,制定了《榆林市市级部门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公开选调办法》,进一步加大市直单位公务员公开招录、遴选力度。④强化干部档案管理,加速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进行“回头望”,建立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下延一级机制,确保“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⑤起草制定《榆林市科级干部破格提拔审批操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科级干部破格提拔的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夯实选人用人把关责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现职市管干部交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按照规定必须交流的对象已全部交流到位,其余交流对象正在结合机构改革,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有序进行交流。
二十是关于“解决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不够有力。县级干部平均年龄50.7岁,40岁以下县级干部仅占县级干部的4.9%,年龄结构失衡;市管女干部占市管干部的11.8%,党外干部占市管干部的7.7%,2016年县级换届中因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不足空缺岗位17个,至今仍缺配13个。在个别民主党派换届问题上,市委拖延不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落实《榆林市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配备工作。整改以来,在全市新提拔的83名副县级干部中,40岁以下的25名,占30%。特别是在一些重要岗位的配备上,大胆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吴堡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配备了40岁以下的干部,神木市配备了一名35岁以下的副市长。②起草了《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对结构型干部的配备作出明确规定。整改以来,在全市提拔的83名副县级干部中,女干部17名,党外干部9名,特别是在此次机构改革中,为政府工作部门一次性配备了2名非中共正职。③启动了民革、民盟、九三学社榆林市委会换届工作,按照换届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相关民主党派换届工作。
3。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二十一是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分析党建工作形势不经常,抓党建工作不实,存在以年终党建工作考核代替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各级党组织书记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研。②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分工委(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市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会议并进行现场测评。③压实责任做好党建述职督导工作,各县市区委、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分层分级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上级党组织普遍派人参加指导会议,2019年1月已全面完成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十二是关于“党口部门和区县委抓党建不实。市委有些部门对年度党建工作没有安排部署。区县委书记及部分工委书记在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中,普遍反映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指导督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市县乡村“四级书记”和各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定期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列出重点任务清单,量化党建工作项目,明确推进措施和完成期限,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二十三是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2016年以来,全市2949个行政村有1501个1970名村‘两委’干部被处分。市政府个别单位下属11个党支部,其中5个没有书记,2个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对2万余名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目前有26名失联党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深入推进“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启动第二批“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2018年成功创建1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村、87个市级五星级村党组织。②在常态化整顿23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基础上,针对换届中凸显的9大类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分批次在全市开展后进村压茬整建工作,完成了首批50个后进村集中整建。③建立村干部调整前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对村“两委”成员全部进行一次资格联审,共审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128名,补齐55名。全面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启动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后备干部人才。④全面实行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榆林市防止党员失联十项措施”,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年底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对全体党员进行量化积分管理,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⑤市物价局完成了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分别选优配强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⑥对26名失联党员已经全部作出停止党籍组织处置,停止党籍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处置。
二十四是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好。市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参加‘三会一课’不经常,2017年以来,市委大多数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有些党员干部缴纳党费不自觉,有些领导干部不知道自己缴纳多少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办法。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开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提升党内生活质量。②将党费缴纳情况纳入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榆林党建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向党员明确党费收缴有关规定。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突出。
二十五是关于“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超额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依然存在,驻北京联络处2015年以来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902.75万元;市级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管理不到位,存在以租代配、公车私用等问题,个别国有企业2016至2017年间,购买32台车辆不报批,其中有奥迪、丰田等超标车辆3台;有些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四风’问题花样翻新,打‘擦边球’、披‘隐身衣’,婚丧嫁娶分批次、多地点、小规模操办,规避组织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驻北京联络处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停发各类津补贴,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各类津补贴逐人逐项进行了造册登记,清退16名干部超领工作补贴10.4万元,驻京联络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关于市级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榆林市市级领导干部使用机关服务中心车辆服务保障管理办法》,实行不固定车辆、司机,一事一租,有偿服务,按里程计价;对国企超标车辆进行了公开拍卖,市属国有企业超标车辆已全部处置完成。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各单位对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办公用房按照“调整腾挪、合署办公、切断分割”的措施进行了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在高档小区和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专项治理,提醒谈话137人;运用“大数据+”开展公务用车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核查整治,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
二十六是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文山会海没有得到根本纠治,发文数量、会议次数呈现上升趋势,出现个别局长一天接到9个会议通知现象。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流于形式,走马观花,调研成果不能有效指导实践。上轮巡视整改反馈,‘文山会海’整改不力,2016年、2017年,发文数量较上年分别增长15%和17%”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进一步规范公文入口、出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凡中省发至县团级的文件,市上无新的、重要的政策性规定和安排部署的,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另行发文。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属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随意报请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各部门只保留一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严格会议审批,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的会期、规模和参会范围。改进调研形式和方法,注重蹲点调研和解剖麻雀式调研等调查方法的运用,提高了调查研究效率和质量。
二十七是关于“工作作风漂浮。‘放管服’改革不力,‘最多跑一次’‘大厅之外无审批’没有实现。政府执行政策考虑不周,同一资源多头审批、相互冲突,造成许多矛盾纠纷;2年以上闲置土地达4569.39亩。2017年营商环境监测综合评价排全省末位,经济外向度长期徘徊在0.1%”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底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全部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整理编制了市县两级“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四张清单,通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四办”清单,实现了所有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开展闲置土地专项处置攻坚行动,按照“一地一策”的思路,夯实具体工作责任,64宗4569.39亩闲置土地中,处置51宗4054.08亩,处置率88.72%,对剩余的13宗515.31亩闲置土地进行详细核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逐项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扭转了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在全省落后的不利局面。水电气暖报装时限、成本、流程和资料压缩幅度超过60%,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25个工作日。起草了《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榆林市外贸企业发展的措施》,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2019年1至4月,新增市场主体16363户,增长21.19%。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打折扣。
二十八是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清单不明确,2017年区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仅占5分。有些党员干部在移送司法机关或被追究法律责任后,没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上轮巡视移交的辛耀峰、田乃飞问题线索,仅初核了结,未能及时遏制其腐败行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了市委班子成员共性和个性责任清单。2018年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权重由2017年的5分提高至6.4分,对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单位,直接将考核档次定为三类,由市委和市纪委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市纪委对市中院移送的涉及党员干部案件进行了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对目前未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提出科学、准确的处置方式。
二十九是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市委原个别领导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缺失,支持查处党员干部腐败行为不主动;自身不过硬,腐败严重,对榆林党风廉政建设造成极大损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坚决修复政治生态。市委常委带头、市级领导带头、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带头,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市委专门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聚焦了入股矿产资源、贷款不还、买官卖官、更改档案等突出问题,把榆林干部容易碰触的纪律底线变成时刻警惕的风险点,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列出“负面清单”,把“一把手”违纪违规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建立了从上而下的清单式责任机制。
三十是关于“市委领导巡察工作不力。巡察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流于形式,抓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大,运用巡察成果警示教育他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中共榆林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试行)》,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督查,印发通报2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4人。市县巡察机构编制已经落实,人员基本配备到位。
2。市纪委自身不过硬,执纪不严格。
三十一是关于“执纪失之于软。2016年以来,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案件均低于全国平均数。市纪委受理县区‘四大班子’成员问题线索116件,但只查处9名,移送司法机关仅1名,6个区县‘四大班子’成员‘零查处’,占50%”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修订《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考评办法》,提高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案件考核分值。②对2016年以来市纪委受理的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再次复核,2018年以来,立案查处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违纪案件14件,结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
三十二是关于“监督失之于宽。对‘一把手’的监督流于形式。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2016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204件,立案审查49件,分别占全市处置问题线索和立案数的1.37%、0.72%,2018年上半年,全市20个纪检组有4个‘零立案’。市纪委在研究‘容错纠错’事项中存在领导签字代替组织决定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探索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路径,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作用,督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认真对照胡志强、辛耀峰案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围绕规范各级“一把手”用权行为,制定规章制度,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②强化监察监督。全面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全市监察对象扩大到14.5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配套修订和出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制度16项,统一规范常用文书126类,采取留置审查措施19人。③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创新推行“1+5联动”巡察模式,对37个市直部门单位及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靖边等4个县区和市脱贫攻坚“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榆阳等4个县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722个,移交问题线索241条,立案50件,党纪政务处分60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④强化派驻监督。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20家派驻机构对84家市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配套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等3项制度,共处置问题线索372件,立案40件,结案37件,党纪政务处分46人,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持续强化并不断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治理实效。⑤持续强化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百姓问政平台总浏览量累计达470余万人次,收到网民发帖48541条,答政部门回复率100%。其中,转市纪委举报类帖文399条,问责28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⑥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市级自办涉及适用“容错纠错”机制的案件,自2018年12月17日起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三十三是关于“强化震慑不够。2016年以来,处分县处级干部53人,仅占全市处分人数的0.72%,处分县区‘四大班子’领导9人,仅占0.12%;‘一案三查’仅占查处案件数的0.1%,问责案件仅占全市案件总数的7.74%”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落实不力、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1件,党纪政务处分74人。②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陕西省储备粮榆林直属库原党支部书记、原主任白某某和原副主任王某某,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边县管理部原主任韩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投案自首2人、抓捕归案1人。集中清理整改“带薪羁押”“党员带薪服刑”问题线索144件。③严肃问责追责,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实施党内问责228起,问责党组织11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89人,党纪处分95人。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履职中失责失察问题,实施行政问责340起,处分197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
三十四是关于“执纪者违纪”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关于打造全市纪检监察铁军的实施意见》,实施队伍建设“1666”工程,坚持绝对忠诚、严守纪律、勇于担当、严谨高效、勤俭节约、标杆表率“六个做到”,努力提升公正、责任、博学、强能、实干、自律“六种修为”,严守“六项禁令”,推动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轮训,在浙江大学举办县处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省纪委、省检察院专家领导来榆授课,分层次对8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知识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综合业务素质。③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市纪委受理线索范围内的406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制定《榆林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9件,立案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次,组织处理44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
三十五是关于“处置部分问题线索不规范。对3件反映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当天收到,当天办结,2017年4月收到1件,截至2018年9月初仍在初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问题线索处置,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对涉及“三类人”“五个专项工作”信访举报以及中省市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单列台账管理,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400件次;深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红”“黄”督办制度,下发督办通知书51份;严格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和办理,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操作规程,严禁随意转变处置方式,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②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部分线索处置不规范问题,经核查,3件当天收到、当天办结的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系因系统升级将受理时间和处置时间显示为同一天。召开专题会议对超期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督办,办结了一批处置期限较长的问题线索,对案情复杂的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延期手续。
3。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三十六是关于“减存量遏增量做的不够。2016年以来,全市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数等呈现上升趋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99件,党政纪处分人数2017年比2016年增长17.8%”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有力削减腐败存量,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1252件,立案4595件,处分5043人,其中党纪处分4436人,政务处分725人,处分县处级干部36人,移送检察机关89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2起,处理622人,党纪政务处分515人;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发放“一封信”的形式点对点、一对一进行提醒教育,督促主动整改,全市科级及以上干部作出《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开承诺书》,全市县处级干部写出关于违规收送礼金的自查报告。②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开展以“清、勤、慎、俭、学”为核心的“新官风”建设,按照“一年初见效、两年大变样、三年成新风”的思路,制定《“新官风”建设三年规划》,促进榆林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性好转;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编印《忏悔录选编》,组织观看辛耀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编发了《新时代党员和公职人员应知应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选编》,在全市征集历史文化名人廉政故事65篇、革命先烈感人故事15篇、优秀家规家训12篇,组织大型廉政教育晋剧《焦裕禄》巡演14场,收到良好成效。
三十七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细致。举报渠道不够畅通,奖励措施不够有力;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研判不够,深挖细查还有欠缺,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政法、纪检监察、组织等成员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落实“打伞”工作制度,切实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优化营商环境、舆论环境整治深度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8年以来,全市侦办涉黑案件5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7个,团伙23个;破获刑事案件1650起,抓获涉案人员1075人,刑拘犯罪嫌疑人909人;缴获枪支6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53亿元,投案自首57人。全市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51件,立案50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例11批22件31人。
三十八是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依然存在,扶贫项目腐败、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比较普遍,村干部‘打白条’问题影响恶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脱贫攻坚帮扶任务、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09起,党纪政务处分87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②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年”有关措施不落实,在开办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全市排查梳理线索599件,党纪政务处分666人。③严肃查处了靖边县九里滩村“村干部公款吃喝打白条”案件,共问责8个相关单位,对36人做出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诫勉谈话4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15人。④在全市开展村级财务集中审计,推行“互联网+村务公开”村务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堵塞侵害群众的利益制度漏洞。
4。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尚未“破题”。中央巡视组巡视指出,陕西在矿产资源等领域腐败问题严重,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省纪委及时研究整改,从2017年初开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基础工作,先后对榆林市原市委书记胡志强、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进行调查,拉开了整改“揭盖子”的序幕。作为矿产资源占全省95%的榆林市,在此问题上深挖线索和查处力度不够,矿产资源领域贪腐潜伏很深,问题严重。
三十九是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存在明显漏洞。2007年榆林市政府上报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与省政府批复不一致,认定枯竭关停的煤矿经重新配置资源后继续经营,且存在国土、煤炭两个部门同时批文问题,形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市级发证矿种的矿产资源“招拍挂”出让将全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同时全面实行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查制,避免资源审批中的多头发文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责。
四十是关于“煤炭资源综合治理项目推进不力。市县政府推进煤炭资源综合治理措施不力,一味关停,地下煤炭不断燃烧,不但污染环境,而且给承包商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促使滋生腐败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榆林市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就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榆林市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应急灭火工程专题会议,委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专家组对存在着火点的项目进行了遥感航测野外作业,并分析形成了报告。目前全市139处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全部停工,对中煤航测遥感局专家确定的5处有明火点的综治项目开展应急灭火工程。
四十一是关于“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查处不力。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仅4件,县处级以上干部‘零查处’,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没有得到纠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纪委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专班,对涉及矿产资源领域线索进行全面研判,深入查处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涉煤入股、利益相关等腐败问题,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增强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
(四)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四十二是关于“市委对上轮巡视整改重视不够。市委整改问题就事论事,不能结合实际查找问题背后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书记、市长简单几句了事,其他常委没有发言讨论,没有形成决议措施;2016年5月,市委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的整改报告未经常委会研究。部分问题整改仅体现在报告中,抓执行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成立4个巡视整改督查组,将上一轮巡视整改等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分两次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未完成或未按时完成的整改事项的,未进行整改、选择性整改和虚假整改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下发整改督办函33份,市纪委对涉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十三是关于“处理信访举报‘高举轻放’。对上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不严不实、敷衍应付、草草了事,移交榆林市纪委的321件信访举报,截至本轮巡视初期,还有1件未办结,办结的信访件中,采取转外单位办理、直接了结、谈话函询、初核等方式处理245件,占76.7%”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上一轮省委巡视组移交未办结的1件信访举报进行了专项督办,目前该问题已办结,并向巡视组进行了报告。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上一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纪委对上一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进行自查复核,市纪委对上轮巡视组转办的51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审核。
四十四是关于“落实整改极不认真。抽查发现,个别单位以文件落实整改,以制度代替整改,2015年12月9日和2016年4月22日报送的巡视整改报告一字不差;个别单位向市纪委以便函形式报送了本系统整改报告,共1页A4纸说明了两个问题,未对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查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政府个别单位2015年12月9日和2016年4月22日报送的巡视整改报告一字不差的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在该单位系统通报批评,该单位将此问题纳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认真剖析整改。对市政府个别单位向市纪委以便函形式报送了本系统整改报告,共1页A4纸说明了两个问题,未对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查纠的问题,该单位对相关科室进行了集体约谈批评,将此问题纳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确保整改到位。
四十五是关于“有些问题依然反映集中。谈话、信访、征求意见了解到,上轮巡视反映的‘吃空饷’以及有些干部问题仍有反映,有些工程建设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全市“小金库”“吃空饷”和津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吃空饷”等行为,发现问题后坚持“一案三查”,梳理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置。②市纪委安排县级交叉检查组12个,市直部门检查组20个,机动检查组3个,开展“小金库”“吃空饷”和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89个相关线索进行分办查处。
三、保持政治定力,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完成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开创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胡志强、辛耀峰“以案促改”结合起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落实抓发展的责任,持续推进27项阶段性重大事项,抓好7个方面9件大事,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发展,以发展检验成效。
(二)进一步抓好持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严格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有序有效、深入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进度不慢、秩序不乱。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稳步推进。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项整改任务,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集中治理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尤其是针对“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突出问题,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查找原因、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以长效机制不断培育和弘扬党员干部的良好作风。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作为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压驱动,推动整改。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等措施,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出现问题反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该曝光的曝光,该问责的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实现“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用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8193503;邮政信箱:市纪委监委办公楼501室;邮政编码:719000;电子邮箱:ylswxcb@126.com。
中共榆林市委
2019年7月8日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