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2日起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下午举行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本月22日至25日召开,将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等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根据会议决定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程安排,22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扩大),市人大代表、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将听取关于市政府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23日上午将分组讨论和评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关于《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修订草案)》和《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等两个法规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关于《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正案(草案)》和《上海市航道条例(草案)》等两个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决定草案、法规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说明,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报告的说明,以及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评价意见,决定将相关报告、评价意见等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及相关决议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说明,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书面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