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启动第一批集中审核受理期截至7月20日
为优化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加快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日前,省科技厅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组织推荐2019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并对符合条件的纳入“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管理。本年度推荐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采取全年开放申报(2019年度申报最后截止期限为10月31日),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第一批集中审核受理期截至7月20日)。
根据《通知》,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原则是应符合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发展规划,涉及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重点应面向影响全省长远发展稳定的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为行业和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及装备,推动产业技术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
纳入“信息库”管理的基本条件是:申报单位应是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具备行业技术研发优势,具有领军人才和团队。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依据中心的不同定位,按照企业类和非企业类两类设置不同条件进行分类管理。
《通知》规定了“入库”程序及要求。原有通过的“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登录htt p://61.167.209.174:8888/wel? come,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并纳入“信息库”管理。新申报的“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需登录htt p://61.167.209.174:8888/ wel come,按“企业类”和“非企业类”进行分类填报,并经各市(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或中省直有关单位在系统中推荐审核。省科技厅将对申报技术创新中心资格按所属领域进行集中审核并抽取有关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通知》发布了“入库”后可享受的政策支持。拥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是企业独立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条件;绩效评价优秀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可享受《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政策;省科技厅将对符合条件的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作者:李福来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