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无人抚养儿童获保障 恶意弃养者将纳入失信人

日期:07-12
无人抚养儿童

原标题:中国50万无人抚养儿童获保障恶意弃养的父母将纳入失信人

来源:中国商报

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所谓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各国“事实孤儿”问题严重

5月2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曾出过一期主题为《事实孤儿》的节目。节目讲述了父母健在,监护缺失的两个孩子:8岁的亮亮和21岁的马昊,他们相差13岁,相似经历让他们在荒地里相互陪伴扶持一年多。

在这段时间里,马昊以盗窃为生,却十分照顾亮亮,他们没有一丁点的血缘关系,却以兄弟相称,平时马昊盗窃得来的钱财,很大部分是给亮亮买吃和喝的东西,一直到被捕抓获,现场还发现有三四箱牛奶和很多零食。亮亮说这是哥哥马昊买给他的,叫他多喝牛奶,好长得高。亮亮还说,他知道哥哥马昊偷东西,但马昊却叫他不要去偷东西,不要学他。

节目中8岁的亮亮跟着21岁的“哥哥”马昊一起在郊区草丛里生活。马昊因为盗窃罪被警察抓获,而偷来的赃物由亮亮出面进行销赃。亮亮和马昊,相差13岁,相似的经历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事实孤儿有了亲人的感觉。

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并不是个例,“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大约50万名左右。”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

相似的故事也正在世界各地上演,2004年上映的日本电影《无人知晓》讲述了东京一个单亲家庭,四个兄弟姊妹被母亲抛弃后,独自生活的故事。

(△图为《无人知晓》剧照来源:网络)

(△图为《无人知晓》剧照来源:网络)

这是一部根据真实社会新闻改编的电影:1988年一月,日本东京西巢鸭地区一名母亲为了与新男友同居,抛弃了四名子女。14岁的长子独自抚养分别7岁、3岁及2岁的妹妹,公寓凌乱,小孩白天不上学,四处游荡。3岁的妹妹因偷吃了长子朋友的泡面,被毒打致死。众人将妹妹的尸体置入皮箱,拖到埼玉县秩父市公园埋葬。同年七月,邻居发现房屋长期只有小孩居住而报警,事情才终曝光。

今年上映后曾引发热议的电影《何以为家》,也讲述了一个12岁的黎巴嫩男孩扎因悲惨的经历生活,他控告自己的父母,原因是父母生下了他,却没有能够好好的抚养他。

这部电影的拍摄想法源于导演在一个凌晨看到的一幕。导演娜丁·拉巴基说:“凌晨1点左右,我从一个派对上回来,我在一个红绿灯前停了下来。在我的窗户下面,我看到一个孩子在他妈妈的怀里半睡半醒,他妈妈正坐在地上乞讨。对我打击最大的是这个两岁的孩子没有哭,他似乎只想睡觉。”

通过三年的走访,这部电影终于产生,娜丁·拉巴基称,电影中发生的事情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过,每一件事情都令她印象深刻。

恶意弃养的父母将纳入失信人

《意见》出台后,类似的悲剧在中国将越来越少发生。

《意见》主要突出五个保障重点,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标准;二是加强医疗康复保障。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医疗康复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三是完善教育资助的救助。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的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的帮扶体系;四是督促落实监护的责任。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

《意见》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心理上面的抚慰,精神方面的关爱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及康复、特教服务机构等平台作用,为这些孩子和家庭提供多重帮助。同时,《意见》明确,在充分尊重儿童和家庭意愿的情况下,鼓励支持有收养意愿的家庭依法收养这些孩子,推动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回归家庭。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通过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够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说。

对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意见》中也规定了惩戒方式。《意见》要求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或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意见》根据有关的规定,主要对三类人员实行失信惩戒。“第一类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这类父母是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对这三类人员实行联合惩戒,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要明确,这些措施不是唯一的处罚措施,如果以上三类人员违反了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还将同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高晓兵说。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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