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锦莲无罪后提追责诉讼,法院将在7日内答复
冤案对于个人的生活乃至每个家庭的影响是何等的巨大。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服刑20年后,李锦莲于2018年6月1日被江西省高院再审宣告无罪。
7月9日,他向泰和县法院起诉当时办案公安机关遂川县公安局,要求对涉自己冤案的妻子的非正常死亡进行调查,法院将在7日内答复是否立案。
李锦莲曾被错误认定为1998年江西省遂川县横茂源村两名儿童死于毒鼠强案的凶手。
平冤后,李锦莲的生活仍未恢复正常。
“我爸爸每天想的都是追责的事情。”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说。
2018年6月1日晚,李锦莲(左三)与家人在一起。新京报记者王巍摄
行政诉讼,要求追责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8年,江西遂川村民、48岁的李锦莲被控投放加有老鼠药的奶糖,导致同村两名孩童死亡,李锦莲二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2011年,这一案件被最高法调卷审查后,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该案,但再审结果仍为死缓,李锦莲及家人和代理律师持续申诉,案件经最高检提出再审建议后,最高法于2017年指令江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18年5月18日,案件第二次再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
2018年6月1日下午3时许,江西省高院再审判决李锦莲无罪。
7月9日,被宣告无罪1年有余的李锦莲向泰和县法院递交了一纸行政诉讼状,要求法院确认,1998年,遂川县公安局没有对妻子死亡原因进行调查的行政行为属于违法;同时要求法院责令当年办案的遂川县公安局,对妻子当年的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李锦莲的代理律师张维玉介绍,因为被告是遂川县公安局,因此案件需异地审理,根据当地区域划分,泰和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李锦莲回忆,1998年10月10日,遂川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将自己带走,10月15日凌晨,他因不堪忍受逼供,趁机逃脱回家,妻子陈春香后因协助逃脱而被带走。
几天后,妻子陈春香被放回家,躲在山上的李锦莲听说后,于同年10月31日夜间返回家中,但却看到妻子的尸体横在床上,死因不明。
李锦莲说,遂川县公安局当时对陈春香尸体进行解剖,但至今未依法将妻子的死亡原因告知亲属,也未依法对案件展开调查。
对于这次诉讼,李锦莲表示,给亡妻一个明确的说法,是目前自己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同时他也希望,通过追责来让办案人员警醒,一件冤案对于个人的生活乃至每个家庭的影响是何等的巨大。
李锦莲对地铁高铁基本没概念
“我爸爸每天想的都是追责的事情,他觉得给我妈妈一个明确的说法比任何事都重要。”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说,目前国家赔偿已经到位,一家人每月花几百元租住在县里的一个朋友的房子中,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目前已经回不去了。
李锦莲总对女儿说,他现在是个漂泊的人,在哪里都没有归属感。
“他有个只能拨打和接听电话的手机,微信什么的统统不会,出去的时候连菜都不会买。”李春兰说,县里的菜市场比20年前各种食物品种丰富了很多,李锦莲站在菜摊边上,很多水果蔬菜他都不认识,也不会吃,而在案发前,李锦莲则是家里首当其冲的采购能手,“什么东西都是他来买”。
李春兰说,仅有的几次去南昌和北京的外出机会,让李锦莲见识了地铁和高铁:“但是他对这些基本没概念,在车站哪里进哪里出都不知道”。
耳朵不好、胸骨总是隐隐作痛。李锦莲回家后,身体显得虚弱了许多,但因为总是想着追责的事情,很多病况还没有前往医院确诊。
“前几天是我爸爸70岁生日,大家说给他好好过,他自己没心情,最后就是我两个姑姑以及我和我弟,坐在一起吃了个饭。”李春兰表示。
父亲的生活没有回归正常,李春兰的生活也是一样,这一年她像无罪宣判前一样,还是忙着帮父亲赔偿、追责,没有找工作,更没时间考虑成家。
“我感觉这些年父亲与社会脱节,我也有些脱节,比如现在女生用的护肤品,我一样都不认识。”李春兰说。
泰和县法院送达地址和方式确认书。受访者供图
法院收下诉讼材料,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李锦莲的追责诉讼,泰和县法院目前已经收下其诉讼材料,并且标注“已收下李锦莲诉遂川县公安局材料,请审核处理”。落款是2019年7月9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在7日内答复,是否对该起诉予以立案。
与此同时,李锦莲还向江西高院提出了申诉,要求法院对2018年6月的无罪判决进行审查,再审本案,做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无罪判决。
为何对于无罪判决提出申诉?根据李锦莲的代理律师张维玉介绍,因为2018年的无罪判决中,很多定案依据存在问题,同时无罪判决也不能完全展示案件侦查及有罪判决的谬误。
7月10日上午,李锦莲与律师一同到江西省高院递交申诉状,根据张律师描述,法官表示,再审无罪判决不可以再申诉,不接收申诉材料。
7月11日上午,记者联系江西省高院宣传部门,相关人员表示,李锦莲再审案件审理已经完毕,一切答复以法官的答复为准,其他情况不便过多解释透露。
“目前所有的工作都是为追责做铺垫。”张维玉律师表示。
新京报记者王巍
编辑郭琛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