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健全动态跟踪督办机制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

日期:07-10
缩水走样来安督办

原标题:来安:健全动态跟踪督办机制严防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

“该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这是错误的,应定为‘不称职’,请及时纠正……”这是近日来安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提出的整改建议之一。

今年以来,在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基础上,来安县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去年以来查办案件的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等次、恢复党员权利等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处分决定执行不严谨、不到位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全面整改,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该县健全动态跟踪督办管理体系,建立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工作台账,将全部审结案件录入台账,分门别类梳理不同种类的处分对年度考核、职级和工资方面的影响以及影响期限等执行事项,由案件主审人跟踪督办,逐条对照落实,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的单位督促其及时报告,对处分决定执行报告有关资料不健全的督促补齐有关资料,全面打通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

为长效解决上述问题,该县出台《来安县纪律处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厘清各部门在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待遇调整和手续办理,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等处分决定执行各环节中的职责和要求,定期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处分执行环环相扣,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把处分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工作中,实现监督常态化,对发现的执行不力问题,督促及时纠正整改,对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缩水、不走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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