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 让发现问题“有迹可溯”

日期:07-10
巡察

原标题:北海: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让发现问题“有迹可溯”

“这个问题底稿的佐证材料还不够充分,要把项目合同、项目地址变更申请、党组会议记录和相关人员的谈话记录等材料补齐,不然就没有办法支撑和佐证巡察报告所说的问题,也不足以经受住质疑和查证。”

“这个问题底稿还要补充当时适用的制度规定,并注明清楚上述问题都违反了哪些规定,让问题底稿一目了然,佐证充分。”

......

近日,北海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在审核巡察组成员递交的问题底稿材料时,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要求。

这是北海市委巡察组严格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的工作缩影。2019年以来,北海市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在新一轮常规巡察中,紧扣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落实问题底稿制度,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制度明确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巡察组需遵循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手续齐备、材料完整、结论严谨的原则,实行一问题一底稿制度。在内容要素上,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问题来源、有问题概述、有涉及年限、有了解内容、有佐证材料,确保依据有力,定性准确。

巡察组在巡察了解中发现问题后,先由承办人负责编制,经其他组员复核后,再由副组长全面审核,最后报巡察组组长签批把关,确保成熟一份,收交一份,登记一份。通过规范编制流程,实现了对巡察工作全程留痕,让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切实增强巡察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严谨性。

巡察工作结束后,市委巡察组明确专人负责对问题底稿进行梳理分类,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形成问题底稿工作台账,进行归档管理,以便追溯核实。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报告和问题底稿进行再次审核、印证,凡是写进报告的问题都有具体的人和事作支撑,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判断,既有面上情况的总体分析,也有典型事例和数据支撑,有效防止“乱扣帽子”,有效回应被巡察党组织异议,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截至目前,北海市委4个巡察组已按进度基本完成10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形成问题底稿工作台账25本。(北海市委巡察办樊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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